2025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權重及綜合總成績計算
2025年碩士研究生綜合總成績等于初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和復試成績(百分制)的加權平均。復試成績比重須在30%-50%之間,學院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
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專欄網站鏈接:http://www.yz.zjut.edu.cn/4266/list.htm
二、錄取工作
1.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2.各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名額(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學院招生名額。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
3.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決制,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4.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屬地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管理和實施辦法,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被我校擬錄取且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錄取檢查的考生,學校予以錄取。
5.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6.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7.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的考生進行政治、業務、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8.擬錄取的考生須在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須在學院復試成績公示后兩周內郵寄至相關學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招生學院相關規定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