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海洋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yè)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一、復試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儯ò俜种疲┑募訖嗫偤汀?/p>
2.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專業(yè)課測試成績×30%+綜合素質與創(chuàng)新能力成績×40%。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總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或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即:
總成績=考生初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60%+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40%
二、錄取
(一)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堅持復試淘汰制度。
2.堅持實事求是。復試期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嚴格執(zhí)行下達招生計劃,根據復試工作辦法、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工作程序
1.各學院加強對錄取數據的審核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多人核對、對照校驗、逐級簽字、分管領導把關錄取數據的審核,確保錄取數據準確。
2.各學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計劃等,提出待錄取名單。
3.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由學校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4.擬錄取考生名單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通過后,向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