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寧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遼寧師范大學研究生初試復試所占比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不同,還請以各學院/專業實際公布的比例為準。
關于錄取
根據各專業(或研究方向)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1.一志愿和調劑考生執行相同的錄取政策和要求。
2.復試成績和總成績
(1)復試成績=專業知識考核+綜合素質+外語口語聽力交流能力。
(2)圖書情報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三個專業的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0.7+(復試成績/1.5)*0.3。
(3)除圖書情報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三個專業外,其他專業的總成績計算方法為: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7+(復試成績/1.5)*0.3。
3.復試結束后,同學院(中心)、同一專業(或研究方向)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序,依據各專業(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遵循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最后的擬錄取名單。如排名末位的考生總成績并列,則按初試總成績、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復試成績順次排序,即總分相同時,先看初試總成績、再看初試專業課總成績、再看復試成績等。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低于90分,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的同等學力考生,或思想政治理論加試不合格(成績低于30分)的不予錄取。
(2)復試資格不合格、復試違紀或作弊、體檢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提供虛假信息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其他不符合我校復試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向學校提交定向就業合同。如無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定向就業方式的考生。
被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將本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在學校規定的入學時間前調轉至遼寧師范大學,否則會影響學籍注冊。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