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遼寧師范大學考研調劑要求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遼寧師范大學考研調劑要求,復試調劑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劑細則需要以各學院公布的要求為準。
調劑
1.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我校將在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網站上對外公布需要調劑的專業信息。接受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yztj)進行。
2.調劑復試要求、內容和考生資格審核同一志愿考生;調劑采取網絡遠程的復試方式見前文關于網絡遠程復試相關要求。
3.調劑考生的基本要求: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同時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初試外語語種與調入專業要求的外語語種相同;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同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之間,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旅游管理、圖書情報、工程管理、審計等7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該7個專業學位。
(6)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7)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他學科專業,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劑到該專業。
(8)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需滿足報考的工作年限要求;
(9)申請調劑到非全日制的考生應為定向就業人員,同時需提供《遼寧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合同》(點擊下載)。
(10)滿足各學院(中心)調劑工作實施細則中的調劑要求。
4.調劑復試程序:“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我校將陸續在該系統公布缺額信息,考生須在研招網填報相關專業的調劑志愿;我校將向選定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生須12小時時限內點擊“同意”回復本校,以免系統自動解除鎖定,并按各學院(中心)時間和要求參加復試。36小時內未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系統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5.調劑工作按申報時間順序,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每次開放系統時間為一個辦理批次。
根據網上報名情況安排差額復試,批次內差額比例為300%(不足300%的,所有符合條件的申報考生均進入復試)。末位遴選條件相同的考生,均進入復試。
6.學校在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出“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24小時內確認,超過時限的,視為考生放棄本次調劑錄取,我校有權取消其擬錄取資格。未接到擬錄取通知的,即為未被我校擬錄取。
7.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或擬錄取通知時,如考生已經接受了其他招生單位的擬錄取通知,視為主動放棄我校的調劑志愿或擬錄取資格,我校將安排遞補。
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復試通知或者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負責。
經考生確認接受的待錄取結果不可取消、不可更改。我校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錄取的申請。
8.關于調劑復試的具體程序、時間和要求等,以學院(中心)公布的調劑工作實施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