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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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5〕2號)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全稱: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4135014059(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廈門市集美區孫坂南路1199號(郵編361024)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條 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高考統招、具有獨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全國代碼4135014059)。學校登記為事業單位法人,由國有企業廈門建發集團核心成員聯發集團舉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校長和書記任組長,其他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任小組成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第五條 招生處是學校的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執行部門,具體負責招生的宣傳、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黨委領導為組長的招生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舉報。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25年福建省高職分類考專業及招生計劃具體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2025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堅決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2025年我校所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均實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各專業只錄取指定類別的考生,不同類別的考生不予錄取。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校面向普通高中類招生專業的考生,其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含政策加分)應達到省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應參加由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面向中職學校類招生專業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應達到省定的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且應按類別參加由全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錄取時,將按投檔到我校的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錄取。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錄取照顧政策同等優先進行排序,中職學校類考生再按專業基礎知識、職業技能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特殊群體類考生再按語文、數學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序確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則認可錄取系統的投檔結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專業投檔人數超過計劃數,超過部分一并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有權不予錄取。
2025屆中職學校類考生和普通高中類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錄取的參考。
第九條 常規志愿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進行下一階段征求志愿。錄取原則與第一階段錄取原則相同。
第十條 錄取期間,有關信息均會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請有關考生及時關注。
第五章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第十一條 錄取結束后,錄取結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和學校招生網站查詢公布,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新生入學須知等新生入學相關材料將在錄取結束后寄出。
第六章 監督及申訴、舉報渠道
第十二條 招生錄取過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自覺維護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利益。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違規、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電話(0592-5591111)和郵箱(xmrjzsc@126.com),負責查處違反招生紀律的事件。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學、助學制度
第十三條 2025年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各專業收費不高于如下價格,最終以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序號 | 專業名稱 | 元/學年 |
1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18800 |
2 | 軟件技術 | 18800 |
3 | 大數據技術 | 18800 |
4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7600 |
5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7600 |
6 | 汽車電子技術 | 14800 |
7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15300 |
8 | 智能產品開發與應用 | 15300 |
9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15300 |
10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15300 |
11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15300 |
12 | 風景園林設計 | 14800 |
13 | 建筑室內設計 | 14800 |
14 | 數字媒體技術 | 15300 |
15 | 動漫制作技術 | 15300 |
16 | 視覺傳達設計 | 15300 |
17 | 產品藝術設計 | 14800 |
18 | 廣告藝術設計 | 14800 |
19 | 游戲藝術設計 | 14800 |
20 | 全媒體廣告策劃與營銷 | 14800 |
21 | 國際金融 | 14800 |
22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4800 |
23 | 大數據與會計 | 15300 |
24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14800 |
25 | 電子商務 | 15300 |
26 | 跨境電子商務 | 15300 |
27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15300 |
28 | 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 | 14800 |
29 | 旅游管理 | 14800 |
30 | 虛擬現實技術應用 | 15800 |
2.住宿費標準
住宿生每學年繳納1400元,學生宿舍六人一間、上床下桌,配有獨立空調、風扇、獨立陽臺衛浴、洗衣房等設施。
3.上述學費和住宿費如有調整,按物價管理部門最終核定標準執行。學生注冊繳費后,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辦法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獎學、助學制度
1.學校鼓勵學生全面發展,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同時,學校支持各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時,學校設立助學金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輔導員提出申請,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
3.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支付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未超過20000元的,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第八章 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十五條 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當提前向我校請假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期注冊;未請假且逾期兩周(含)以上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在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對其報考材料、身體狀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徇私舞弊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十七條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由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咨詢及通訊方式
1.招生咨詢:0592-5591111、5531111
2.招生處傳真:0592-6276719
3.招生咨詢QQ:19921412、1365418647
4.招生網址:http://zs.xmist.edu.cn
5.官方微信: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xmrj1199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xmrjxy-zsc
6.通訊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孫坂南路1199號(郵政編碼361024)
第十九條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廈門軟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