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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更新:2025-4-14 14:16:48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章程

★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

★國家級優秀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

★魯班工坊建設聯盟副理事長單位

★國家級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

★全國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

★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

★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

★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

★中國模具工業協會職業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

★天津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根據《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凡參加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只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錄取資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院代碼:12732(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占地面積842畝,是國家級優秀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院開設37個高職專業和1個聯合培養技能本科專業,高職在校生11000余人。學院擁有良好的教學條件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設施。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和規則、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院根據辦學條件及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計劃。分專業計劃詳見市高招辦公布的《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專業介紹請登錄學院網址(http://www.tjlivtc.edu.cn)了解。

第九條 收費標準:1.學費: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2.住宿費: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錄取按照高職提前批次、高職普通批次順序進行,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市高招辦根據全市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合格等第計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計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以及招生計劃數,劃定批次錄取控制分數范圍。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學院對進檔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檔案進行賦分(賦分辦法見附件),依據進檔考生的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加上綜合素質評價分值,形成考生的綜合分,并結合考生綜合分的排名和專業志愿填報情況,擇優安排考生錄取的專業。即先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相同科類且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若多名考生考試綜合分相同時,將依次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擬報考我院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試文化素質考試條件的考生,請務必在學院公布招生計劃后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聯系,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

第十五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學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考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或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聯考成績(以下簡稱“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在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為依據,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第十八條  學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形式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天津市高招辦公布的查詢電話、學院的咨詢電話或登錄學院招生網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要求詳見《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激勵了優秀學生的發展。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以前有關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咨詢電話: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傳真)

監督電話:022-22993156

學院網址:www.tjlivtc.edu.cn

附件:

高職分類考試(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招生賦分辦法

評價維度滿分值扣分項目
思想品德4分在高中階段受到紀律處分,且到高三第一學期結束仍沒有解除的,根據其“處罰情況”欄中的情況記錄,按照違紀和違規行為的次數,每記錄一次“處罰類別(違紀、違規、犯罪)”扣除1分,最多扣除4分。
社會實踐2分

1.因學生本人原因未參加軍訓或軍訓未達標的,扣1分。

2.因學生本人原因未參加集中生產勞動或集中生產勞動未達標的,扣1分。

全面發展4分

1.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音樂科目“不合格”等第的,扣1分。

2.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美術科目“不合格”等第的,扣1分。

3.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不合格”等第的,扣1分。

4.《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等級評定”存在“不及格”記錄的,扣1分;對于免予體質健康測試并提供情況說明的,不扣分。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章程

★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

★國家級優秀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

★魯班工坊建設聯盟副理事長單位

★國家級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

★全國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

★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

★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服務貢獻50強

★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

★中國模具工業協會職業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

★天津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院代碼:12732(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園區,占地面積842畝,是國家級優秀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院開設37個高職專業和1個聯合培養技能本科專業,高職在校生11000余人。學院擁有良好的教學條件和完善的生活配套設施。

第二章 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和規則、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院根據辦學條件及社會需求,制定2025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分專業計劃詳見市高招辦公布的《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專業介紹請登錄學院網址(http://www.tjlivtc.edu.cn)了解。

第八條   收費標準:1.學費: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2.住宿費: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按工程技術類和管理服務類分別進行,以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總成績為主要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學院對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職分類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市級三好學生或區級優秀學生干部稱號的應屆考生。

第十一條 學院對享受照顧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擬報考我院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試文化素質考試條件的考生,請務必在學院公布招生計劃后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聯系,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

第十三條  通過資格審核的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社會考生,如報考我院,須參加高職分類考試(面向中職畢業生)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的文化素質考試和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學院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面試或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取。通過資格審核且擬報考我院的社會考生務必在學校公布招生計劃后及時與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聯系。

第十四條 學院對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學院使用天津市普通高考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統考或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市級聯考成績(以下簡稱“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在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的前提下,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職分類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隊,并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有調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員會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五條  若多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綜合能力、外語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六條 根據《2025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凡參加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報名參加考試,只能報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和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高職院校同時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錄取資格,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

第十七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

第十八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學院在接到天津市高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形式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天津市高招辦公布的查詢電話、學院的咨詢電話或登錄學院招生網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要求詳見《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院根據《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 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激勵了優秀學生的發展。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5年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以前有關高職分類考試招收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咨詢電話:4006-246-357022-27391636(兼傳真)

監督電話:022-22993156

學院網址:www.tjli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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