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旅游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四川旅游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錄取原則:
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成績認定:我校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二)填報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后:
1.四川省考生:
(1)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學校認可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專業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折算規則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若綜合成績相同,按四川省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
(2)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休閑體育(本科)和體育旅游(本科)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控線上20分(含20分),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專科)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控線上50分(含50分),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所有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
2.非四川省考生:
所有藝術、體育類專業按各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投檔方式,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若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未規定投檔方式,參照四川省投檔方式執行。
(三)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若計劃未完成則按照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在同一批次線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計劃,則將剩余計劃撤回調配使用。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文件精神以及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對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的新生,組織專家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考生須誠實守信,凡復查不合格的,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