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九江理工職業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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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我校實行“學校負責、省(區、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考慮考生綜合素質,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地選拔學生。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科專業錄取原則:我校藝術類專業錄取使用各省相應專業的統考(或聯考)成績進行參照錄取,即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且達到當地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線,若生源所在省設定了投檔錄取規則,則遵循生源省份相關規則錄取,并確定考生專業;若生源所在省份未設定投檔規則,則按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總分排序錄取,如文化總分依然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高考成績依次排序錄取),并確定考生錄取專業。
第十七條
外語要求:我校招收高考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學校均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原則上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05%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各省招辦有相關規定的則按照屬地省份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政審要求: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有犯罪記錄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體檢要求: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衛健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健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