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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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考生須通過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高考報名資格審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體育類統一考試。
第十五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課成績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藝術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河南省及其他采取傳統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與設計類綜合成績算法為:高考文化課成績×60%+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40%;音樂類、舞蹈類綜合成績算法為: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一部分“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符合《指導意見》中第二部分“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考生,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具體專業如下。1.輕度色覺異常(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特殊教育、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康復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體育教育;2.色覺異常Ⅱ度(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特殊教育、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康復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體育教育、美術學、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特殊教育、應用心理學、學前教育、康復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體育教育、美術學、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財務管理、無障礙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