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商洛學院藝術類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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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招生政策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未投檔省份完成招生計劃。按照梯度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
第十條 對專業組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即按分數由高到低、不設專業級差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要求。對每一位進檔考生,先考慮其第一專業志愿,再考慮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處理完前一考生后再處理后一考生。對所報專業均無法滿足但服從專業組內調劑的,則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需調劑專業志愿報考率,調劑錄取到缺額專業;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因退檔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學校將通過征集志愿方式補充錄取;對于未能完成計劃的省份,將其剩余計劃調往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一條 實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所在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我校不做額外限制,報考地方公費師范生考生須符合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證體檢標準。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依據教育部文件制定的當年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有關政策,并按加分(降分)后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使用各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專業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四條 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國際創新課程項目“音樂學”“財務管理”“學前教育”“護理學”“生物技術”“化學”“網絡工程”專業僅錄取有志愿考生,錄取后不得轉入非國際創新課程項目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