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大學春季高考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大學春季高考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3+證書本科招生計劃
3+證書專科招生計劃
依學考成績錄取招生計劃
注:文科類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廣告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29800元/生·學年。
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 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制定“依學考錄取”“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本校廣告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軟件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工業互聯網技術、工業軟件開發技術按計算機類招生,第一學期末進行專業考試分流,具體專業分流請查看學校招生網站。
產品藝術設計專業新生報到后分流到產品藝術設計、文化生活用品設計、交互設計、玩具設計方向培養;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新生報到后分流到視覺傳達設計、廣告設計、品牌視覺設計方向培養;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新生報到后分流到環境藝術設計、景觀設計、建筑設計方向培養。具體分流規則請查看學校網站。
第十九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 “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本校“依學考錄取”分普通類、美術與設計類,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美術與設計類根據考生投檔合成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在后面的考生。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節 “3+證書”考試本科批次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本校“3+證書”考試本科批次招生錄取考試科目,包括全省統一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文化科目考試,以及由學校自行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報名時間、測試地點、測試內容和規則等詳見學校招生網公布的《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大學2025年“3+證書”考試本科批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和相關專業考試大綱。
第二十二條 本校“3+證書”考試本科批次招生錄取,考生應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招生辦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將符合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要求且中職就讀對口專業、職業技能測試考核合格(滿分值的60%)的考生,投檔給學校。學校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總分(滿分450分,其中全省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占50%、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占40%、技能證書折算成績占10%)。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考和頒發的美術基礎證書等級A、B分別折算為45、40分;
教育部考試中心組考和頒發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二級及以上、一級分別折算為35、30分。
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原則,依據考生合成總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合成總分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文化科目考試成績和技能證書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三節 “3+證書”考試專科批次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三條 本校“3+證書”考試專科批次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面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四節 錄取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校“3+證書”考試本科批次招生錄取考生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成績,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將春季高考擬錄取的各專業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并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