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金融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東金融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藝術類(含美術類)等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要求,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歷史類/文科類、物理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序如下:文科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二條 我校“2+2”中澳班、“2+2”國際班、“3+X”國際班為中外聯合培養專業,在廣東省錄取時單獨設置中外聯合培養專業組進行錄取,錄取規則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區、市)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我校在已經實施新高考方案的省(區、市)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相應省(區、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我校清遠校區設置的四年制全學段本科招生專業在廣東省單列專業組招生,與學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