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一)依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招辦的規定擇優錄取。
(二)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投檔考生所報專業志愿計劃已滿,如服從專業調劑將其在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內隨機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滿足剩余專業錄取條件的做退檔處理。
(三)總分相同考生排序規則與各省市的同分投檔排序規則保持一致。各省市未規定同分投檔排序規則時,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史類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三校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四)若羌產業學院、新媒體產業學院相關招生專業:學院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如遇生源不足時,由學院調劑錄取。
(五)單獨招生(專科):單獨招生的錄取工作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規定及《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章程》 相關要求執行。
(六)學院招收“三校”畢業生,需統一參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組織的“三校生升高職”考試。
(七)學院招收“直升專”高職的優秀中職畢業生,錄取時按照《巴音郭楞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優秀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招生章程》中相關要求執行。
(八)學院所招收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九)報考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且達到相關專業合格線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以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專業計算公式為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藝術類專業統考、語文、數學、外語。
(十)執行各省(市、區)主管部門規定有關加(降)分投檔政策和原則。
(十一)對已錄取的新生學院通過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亦可通過當地招生部門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詢和了解錄取結果。
(十二)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十三)學院應當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四)學生入學后,學院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院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院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十五)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院申請入學,由學院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院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六)新生和在校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至退役后2年。
(十七)因病休學學生應當辦理手續離校。學生休學期間,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但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因病休學學生的醫療費按國家及當地的有關規定處理。學生休學期滿前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十八)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學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學生資助體系,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
(十九)學院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二十)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生,按照當地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及要求執行,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招生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