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第二醫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第二醫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九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核定的招生數,按照相關省、市、自治區確定的錄取批次錄取新生。
第十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在招生過程中,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開性相統一。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履行招生工作中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一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選拔新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第十二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請廣大考生注意《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內容: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一)嚴重心臟?。ㄏ忍煨孕呐K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二)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三)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四)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六)除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外的結核病。
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以及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醫學類、藥學類各專業不予錄??;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醫學類、藥學類、公共管理類各專業不予錄取。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報考:
(一)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含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含400度)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二)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三)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第十三條 對于肢體殘疾或身體畸形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但鑒于醫學類專業的特殊性和就業特點,建議肢體殘疾或身體畸形的考生慎重填報志愿。
第十四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所有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不做限制,但學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志愿。報考智能醫學工程專業的考生,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70分。
第十五條 新疆第二醫學院根據各?。▍^、市)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第一志愿考生報考數及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確定在當地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第十六條 學校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本科層次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招生屬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衛生健康委、財政部等部門面向縣級及縣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免費定向培養的醫學生,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招生原則和考生報考條件以2025年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合格的情況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次錄取。當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各省、市、區確定的錄取規則執行;沒有規定的省、市、區,文科按照語文、文綜、數學排序,理科按照數學、理綜、語文排序。
第十八條 已投檔的考生所填報志愿的專業計劃數已滿時,在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考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限額內進行專業調劑(特殊備注專業除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