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昆侖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青海大學昆侖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
1.各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照顧、加分和降分等的政策規定。對于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標準分數同等對待。
3.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參照分數線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4.錄取時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5.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投檔考生。
6.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為準錄取。同等條件下,我院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我院選考科目上線考生不足時,可以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7.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能滿足者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8.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信息。
招生錄取相關要求:
1.學院各專業招生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學院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文件。
4.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