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藏藏醫藥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藏藏醫藥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受教育廳統一領導,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在各招生省級招辦統一組織下,遵照“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需要,藏醫學、藏藥學、護理學、中(藏)西醫臨床醫學、中藥制藥等專業課程采用藏語授課,建議無藏文基礎(高中水平)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除行業規定外);民族成分不受限制。
第十三條 體檢要求: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同時,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再次強調對考生身體狀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所有專業不予錄取;
(2)藏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護理學、藏藥學、中藥制藥等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9項中列出的相關疾病,慎重報考我校醫藥類專業;
(4)肝功能異常者慎重報考醫學類專業;
(5)我校為醫學院校,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異常者,必須在2周內到具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學校指定)進行鑒定,鑒定患有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取消入學資格,拒絕做鑒定者,直接取消入學資格;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校建議肢體功能障礙考生慎報我校醫學類專業。
(7)建議報考護理學專業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
第十四條 相關專業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具體以公布專業的備注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為:錄取批次按各省區公布的批次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和擇優錄取原則。學校對于各省區規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認可,各個批次錄取分數線按各省區的相應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按照招生計劃數1:1提檔,對于平行志愿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分專業錄取,分數相同時,理科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確定先后順序,文科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若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但服從專業調劑,將其隨機錄取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直接予以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