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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更新:2025-5-26 15:05:25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三)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日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課程。

(四)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其中: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環境工程;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環境工程;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環境工程;4、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十條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美術、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術類統一考試。風景園林專業建議考生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定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二)普通類招生

對于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不含藝體類),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進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

(1)以“3+3”模式招生的省份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最高成績、選考科目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再相同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2)以“3+1+2”模式招生的省份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再相同將參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3)其他省份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若分數相同,理工類以數學成績高者優先;文史類以語文成績高者優先。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三)藝體類招生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

對于進檔的藝術類考生,如該省有明確的投檔規則,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分為錄取依據,如該省無明確的投檔規則,以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省專業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 ”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當投檔分(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

我校藝體類錄取規則如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四)對于進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專業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調劑錄取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如考生所報的專業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五)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六)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七)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