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慶建筑科技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重慶建筑科技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我校堅決繼續落實教育部規定的“陽光招生政策”,嚴格執行“六公開,六不準”的規定,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透明,招生過程公平公正。
第十七條 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關于學前教育有關要求: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的有關規定,且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1.我校對考生無年齡、無婚姻狀況等進行限制,無應往屆生區別對待;除國家規定情形外,我校無其他限制。
2.藝術類專業有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要求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認可省級美術聯考規則和省級聯考成績,根據省級招生考試主管機構有關規定出檔。
3.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教學培養中統一使用英語。
4.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我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有: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代碼:460702H;項目批準書編號:PDE50KR3A20241407N),考生應根據自身家庭經濟情況慎重報考。
6.關于平行志愿。根據高考平行志愿填報有關規定,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機構核準投檔給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檔批次先后錄取,及每次出檔的所有進檔考生皆視為同一志愿進行擇優錄取。即先錄取第一批出檔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檔我校考生不滿足招生計劃數時,再考慮錄取第二批出檔我校的考生,以此類推。
關于非平行志愿。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機構核準投檔給我校的所有考生,對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原則擇優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7.關于錄取政策。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及專業調劑錄取辦法,學校各專業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尚未被錄取但填有愿意服從專業調配志愿的考生,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模式,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和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或者語文、數學、英語+理科綜合,總分確定名次擇優錄取。
“3+3”模式,海南省、浙江省和山東省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和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其余三科總分、加權平均分確定名次進行擇優錄取。
“3+1+2”模式,其余21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錄取過程中,相同專業志愿和投檔成績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其余選科“1”即1科成績、組合選科“2”即2科成績的合計,總分確定名次進行擇優錄取。
8.關于加分。對考生加分成績的使用,對于報考我校,符合國家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機構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擇優錄取,并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機構普通高校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要求,調檔比例分為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均按照省級招生考試主管機構的調檔比例要求的上限執行。
9.關于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可作為調劑專業錄取時的參考,但不作為專業錄取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