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淮陰師范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淮陰師范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三)英語、英語(師范)、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
(四)學校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其中: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為美術學(師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對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二、患有部分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考生,慎重報考化學類、生物類等相關專業。考生被學校錄取后,轉專業按照《淮陰師范學院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五)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報考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組織的藝體類統一考試。
第十條 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機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的標準,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定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一)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愿錄取。
(二)學校只承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必須執行的加分政策,不再單獨認定其他加分規定。
(三)普通類專業錄取辦法
對于進檔的普通類考生,執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依照成績依次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投檔排位規則(或排序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位政策,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四)藝體類專業錄取辦法
報考我校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高考文化成績及省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數線。
對于進檔的藝體類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藝體類專業統考的規則錄取。如無明確的投檔規則,以高考文化成績為錄取依據。當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我校藝體類錄取規則如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錄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五)對于進檔的考生,如未能按專業志愿進入所報考的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學校綜合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調劑錄取到未錄滿且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調劑專業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如考生所報的專業已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六)我校面向江蘇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中外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培養按照江蘇省和我校有關規定執行。
(八)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九)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