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京中醫藥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京中醫藥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劃定閱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擇優錄取。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則,依據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我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出臺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專業;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三科之和、語文數學兩科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最后安排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是江蘇省教育廳批準的擁有綜合評價招生權的院校之一,對參加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并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按要求填報學校綜合評價志愿,方可享受優錄政策。綜合評價考生錄取按《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九條 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全日制針灸推拿學本科專業(視力殘疾班)招生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和學校的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協作計劃、對口援疆扶貧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和學校的招生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