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我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嚴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的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依據,按照普通類(含文科類、理科類或歷史類、物理類)錄取。
第二十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報考須符合我校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公布為準。考生學業水平成績要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二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二十三條 我校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按投檔總分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則同等錄取。對無排位或無排位分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分點的考生,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其中文科類、歷史類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理科類、物理類考生依次按照數學、語文單科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如語文和數學成績均相同時,外語語種則按英語、日語、德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的順序擇優錄取。不分科類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之和擇優錄取,當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之和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當考生所填報的全部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可調至符合要求的空額專業;若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空額專業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