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廣東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文史類、理工類)、美術與設計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本校在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文史類、理工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分數清”)的錄取原則,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歷史類、文史類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類、理工類為數學、語文、外語。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的同分點處理辦法: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歷史類、文史類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物理類、理工類為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
第二十二條 美術與設計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術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本校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設計技術、應用英語(酒店與會展英語)、供用電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同時開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水政水資源管理、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工程造價、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智能制造裝備技術專業同時開辦學分互認項目,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開辦校企聯合培養項目,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本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
第二十七條 在廣東省報考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在廣東以外省份的選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錄取原則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