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科技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科技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招生類型: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教育。
第十條 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認可藝術類省級統考(聯考)專業成績,對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折算規則以各省級招考機構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填報我校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所有投檔的考生按實考分數排隊,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所填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的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若高考成績總分相同,按各省招考機構的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排序;若相關省份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三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專業時以實考分數為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外語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高考體檢,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建議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應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對照自身高考體檢結果以及健康狀況慎重填報專業志愿,以免影響專業學習和就業。錄取后經學校體檢復查不合格者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報請考生所在省級招考機構批準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限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除應用英語專業,其它專業招收不限語種的考生。
第十七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學校擬錄取名冊報各省招考機構審核批準后,即作為正式錄取依據。學校根據錄取名冊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學校公章并經校長簽發后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并同時通過江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面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