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財經職業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財經職業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九條 考生進檔后,專業錄取按照平行志愿,即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進行。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對于有同分排位省份,如分數相同,則按同分排位依次錄取;對于無同分排位省份,如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文綜或理綜的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符合加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之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原則上在公布招生計劃的105%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各省招辦有相關規定的則按照屬地省份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四條 對考生思想品德要求,不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思想品德規定的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