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西科技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江西科技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于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規定,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按服從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專業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我校的考生文化成績過省控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專業和文化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份,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若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投檔規則,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各類別同分錄取排序規則:
1.普通類專業。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非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確定先后順序;理工類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確定先后順序。
2.藝術類專業。考生專業(綜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3.體育類專業。考生專業(綜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如仍相同,則排序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二十條 學校在全國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在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男女生錄取無比例要求。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語語種,但各招生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教學。
第二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對報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執行。醫學類、美術類專業因執業資格要求,原則上色盲考生不建議報考美術類相關專業(本科: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專科: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色盲、色弱考生不建議報考醫學類相關專業(本科:護理學、藥學;專科:護理、藥學、助產),請體檢表有以上情況的考生謹慎報考。如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要求的,由學校負責將該考生調劑到其他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學校在江西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的錄取原則按江西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違紀、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相關記錄的,學校按教育部和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