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贛南醫科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贛南醫科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高考加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對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門規定可計入成績總分的加分,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二十二條 學校錄取專業不限制考生高考應試的外語語種,學校公共課外語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學英語。建議高考語種為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填報我校。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招生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四條 普通類考生(文理類、物理/歷史類)錄取規則:對符合錄取條件且同一輪進檔的考生,在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即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錄取名額已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投檔分數相同時,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門規定的排位方法排序,排位前者優先錄取。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體育類考生(運動康復專業)錄取規則:考生高考文化、專業成績均應達到生源地劃定的體育類普通本科批次合格分數線。對投檔我校的考生按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按文化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文化成績也相同,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體育類錄取有專門規定的,按當地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 補報志愿錄取辦法,按生源地所在省招考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市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二十八條 訂單定向錄取
(一)訂單定向醫學生面向江西省招收取得地方專項資格的農村生源考生。
(二)錄取批次為提前批次,錄取辦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錄取規定執行。
(三)考生已被錄取后不予退檔。考生在被錄取后、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學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委)簽署定向就業協議。
(四)如定向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按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