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太原師范學院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太原師范學院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我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政策,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錄取,堅持實施“陽光工程”。
第十二條 我校承認各省(區、市)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三條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五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區、市)招辦公布為準,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 我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錄取。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我校在山西省編制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計劃時,對考生性別、樂器種類等有具體要求,詳見填報志愿指南。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只招器樂考生。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規定,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報考公費師范生計劃的考生須具有我省相應地市戶籍,錄取時分生源地市錄取,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山西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 報考優師專項計劃的考生須為定向縣(區)所在地市生源,錄取時按照定向縣(區)生源優先原則,先錄取定向縣(區)生源報考考生,生源不足時,再錄取定向縣(區)所在地市生源報考考生。錄取時生源所在地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山西省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高水平運動隊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按照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規定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專升本錄取按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有關要求及時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