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北大學錄取規則及投檔比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中北大學錄取規則,主要包含投檔比例、專業分配、調劑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及其他少數民族語種要求: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英語”專業僅招收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學校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各科類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填報情況,與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協商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按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投檔方式接收考生電子檔案。
第十九條 學校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 學校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規定執行。在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和批次,學校以院校志愿優先原則錄取,當院校第一志愿不滿時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結合我校專業培養要求,招生專業對考生體檢條件提出如下要求:
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能源化學工程、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上述第1條(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外,還包括視覺傳達設計、應用物理學、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上述第1條)、色覺異常Ⅱ度(上述第2條)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統計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學校調檔要求的考生,依據投檔次序、高考成績、專業志愿分類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二十四條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選科要求匹配。投檔錄取時,對實行“專業+院校”填報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按其有關規定直接投檔到專業;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填報模式的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分配專業;同一專業組內的考生按投檔規則計算的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進檔考生未能被所報專業志愿錄取,如果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調劑到同一專業組內尚有缺額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二十五條 對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學校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安排專業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按生源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有缺額且符合錄取條件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
音樂學和音樂表演專業,我校使用各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志愿安排專業。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二十七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我校使用各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第二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2.運動訓練專業: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和學校公布的《中北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