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條 我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遵守高等學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遵循“信息公開、自愿報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規范運作”的原則。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注冊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郵政編碼:450048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 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成立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主管教務、招生、紀檢工作的校領導為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下設命題考務組、錄取工作組、宣傳工作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條件
第八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優良,身體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同時還要求無傳染性疾病、心臟疾病等重大疾病。
第九條考生分類
1.普通高中類考生(以下簡稱“高中類考生”):已通過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且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
2.社會考生:已參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但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
3.中職類考生(以下簡稱“中職生”):已參加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4.退役士兵: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為準。
第五章 報名及志愿填報
第十條 網上報名
2025年4月15日9時至4月16日18時,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志愿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退役士兵報考我校免文化素質考試,單招錄取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檔案轉至我校,并參加全日制培養。
第十一條 免試入學和照顧政策加分審核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針對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通知明確,對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考生申請免試專業須與獲獎項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資格相關,在相同或相近專業免試錄取:1.技能大賽優秀獲獎選手。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和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爭奪賽銅獎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2.優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同時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滿足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應在4月1日17:00之前將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交予學校審核。
審核時所需材料:1.經生源學校確認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3份。2.考生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考生身份證復印件3份。以上材料送至學校招生就業處,經審核后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進行公示。
對于不符合免試條件,但獲得其它技能競賽獎項及證書的考生可申請賦分。
證書或獎項賦分標準:
1.具有以下證書或獎項者,在總分的基礎上賦分50%投檔:
▲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畢業生;
▲獲得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啦啦操、健美操、武術套路、定向越野10個項目的國家二級及以上等級的運動員。
▲獲得省級優秀畢業生。
2.具有以下證書或獎項者,在總分的基礎上賦分40%投檔:
▲獲得省級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的畢業生;
▲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啦啦操、健美操、武術套路、定向越野11個體育項目的單項或團體項目參加國家級教育、體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比賽前八名,省級教育、體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比賽前六名,市級教育、體育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比賽前三名的運動員。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的考生,請于4月1日17:00之前,將相關表格材料和證書(繳證書原件、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送至學校招生辦公室(厚德樓108室),體育單項或團體項目需提供獲獎證書、秩序冊、參賽證、成績冊。經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公示。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發現報考材料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將直接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 志愿填報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填報五個專業志愿,同時需要填寫是否同意調劑。
2.中職生可不限類別跨專業填報。
第十三條 確認報名信息和打印準考證
學校登陸“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下載考生志愿填報數據庫,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在學校網站公示參加單招考試的考生名單。
經過公示的考生,務必在4月20日前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單招管理系統”進行核對和考生信息完善,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確因個人原因無法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請于4月21日9:00—18:00攜考生本人身份證到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厚德樓108室)領取。考生無準考證不能入場。
第六章 考試項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四條 學校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實行自主命題,筆試采取上機考試的方式,對考生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進行測評。按照考試規定,命制了題目形式、題量大小、難易程度及內容要求等方面對等的兩套試題A卷與B卷,并在學院紀委的監督下供考試隨機抽取確定。
(一)高中類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評
高中類考生文化素質測評免測試,成績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折算分數,總分150分。高中考生沒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者,按社會考生對待,進行文化素質測評考試。折算公式如下:
①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BCDE五類:
A等級折算為50分,B等級折算為45分,C等級折算為40分,D等級35分,E等級20分。
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ABCD四類:
A等級折算為50分,B等級折算為45分,C等級折算為35分,D等級2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評
高中類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考試方式為90分鐘閉卷考試。主要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試卷分值150分。
3.所有專業考生加試專業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評采用面試形式。考生面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總分為200分,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
(二)中職生、社會考生
1.文化素質測評
文化素質考試以《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程教學標準》為基本依據,考試方式為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識素養。
試卷分值:語文50分、數學50分、英語50分,共150分。
2.職業技能測評
職業技能測試以《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簡介(2022年修訂)》為基本依據,重點考查考生的綜合專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考試方式為筆試,試卷分值150分。
3.所有專業考生加試專業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評采用面試形式。考生面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總分為200分,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
(三)退役士兵
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質測評,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評和專業能力測評。
1.職業適應性測評
退役士兵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評,考試方式為90分鐘閉卷考試,主要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試卷分值150分。
2.所有專業考生加試專業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評采用面試形式。考生面試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總分為200分,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
(四)成績構成
1.高中類考生總分=文化素質測評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評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評面試成績+賦分。
2.中職生、社會考生總分=文化素質測評筆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評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評面試成績+賦分。
3.退役士兵總分=職業適應性測評筆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評面試成績+賦分。
(五)考試組織
1.命題。命題、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考核。嚴格考核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核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評卷。學院組織專家組成評卷小組,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六)考試日程安排
考試時間 | 考試內容 | 備注 | |
4月22日 (周二) | 09:00-10:30 | 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高中類考生和退役士兵) | 考試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
14:00-17:00 | 文化素質筆試+職業技能筆試(中職生和社會考生) | ||
4月23日 (周三) | 08:30-12:00 | 面試(所有考生) | |
14:00-18:00 | 面試(所有考生) |
(七)相關要求
考試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4月21日14:00-18:00可在我校東北門門外查看考場分布圖。報名、考試期間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第七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2025年我校共有7個專業參加單招,招生計劃800人。其中高中類考生計劃560個,中職類、社會考生計劃240個,上述計劃含退役士兵單列計劃10人,技能拔尖人才計劃單列。招生專業和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信息網面向考生公布。學校根據不同類型考生的第一志愿報考情況、考試成績,在高職單招計劃總額內調整分批次、分類型和分專業計劃。單獨考試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至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職高專批次統招計劃。
(一) 錄取原則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高中類考生與中職生、社會考生分開錄取,學校按照普通高中類考生占總計劃70%、中職生、社會考生占總計劃30%的原則確定各專業計劃分配比例。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各專業依據計劃數分別劃定高中類考生和中職生、社會考生的擬錄取分數線。在擬錄取分數線上依據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按照總分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擬錄取,總分相同者,按照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如再相同者,則依據文化素質成績,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進行排序錄取。若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則檢索其第二志愿專業。在該專業未錄滿的情況下,同樣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以此類推,直至所有志愿專業檢索完畢。當考生所有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于服從調劑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次從有空余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剩余計劃,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可調整使用。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低于合格分(200*60%=12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申請享受免文化素質考試的退役士兵考生,我校將在考生報名后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符合資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單進行認定。退役士兵考生在單列計劃內擇優錄取。
3.航空物流管理、工業機器人技術、汽車智能技術專業為我校產業學院專業。單招錄取的產業學院考生,學習就讀地址根據教育廳核準的辦學地址另行通知。
4.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單招只招收技能拔尖人才,非技能拔尖人才報考本專業,該志愿視為無效志愿,參考其他非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志愿的第一志愿參加測試。
(二)錄取流程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按要求上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結果,單招考生的錄取通知書隨普通高招錄取的新生一同發放。
第八章 報到和復查
第十六條 考生錄取后按新生報到須知相關要求到校報到。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冒名頂替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十七條 相關政策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九章 收費標準和資助措施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
學校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文件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專業不同分別為文史類3700元/年/生、理工類4200元/年/生,藝術類6000元/年/生。住宿費標準:800元/年/生,住宿標準為6人間。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已形成完備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設立了獎、助、貸、緩等一系列助學措施。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三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200元、600元和3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是每月300元-500元。
第十章 招生監督
第十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及責任追究,并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監督電話:0371-53380385
監督郵箱:jw@zzcsjr.edu.cn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條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為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唯一主體,沒有向社會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虛假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凡在單獨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尉路18號。
招生咨詢電話:0371-53671616 53671919 61701113
學院網址:http://www.zzcsjr.edu.cn
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鄭財院招生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