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高職單招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7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地點:云龍校區(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89號)
紅旗路校區(株洲市石峰區紅旗北路476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專科
湖南省院校代號:4793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先后獲全國“紅十字”模范單位、湖南省文明校園、湖南省“綠色學校”創建示范單位、湖南省“平安建設示范校”項目立項單位等榮譽。小學教育、音樂教育、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教學團隊被評為湖南省“楚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2023年6月株洲市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在我校掛牌成立。學校將緊扣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黨建引領,質量立校,人才強校,全面推進學校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特色鮮明、三湘一流”的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校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 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8:00開始-2月25日17:00結束,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意愿分別填報1所高職院校。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校網站(https://www.hnzzsz.com/)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九條 填報專業要求。我校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需選擇一個專業組(A組或B組)中的1-2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但不可跨A、B組調劑。
第十條 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認定。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我校審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1.社會人員考生資格證明材料。退役軍人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界定)表》、退出現役證(轉業證)。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2025年2月21日(8:00-17:00期間)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提交到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1006室(招生就業咨詢大廳)進行審核(具體聯系方式:0731-22028291、22028297)。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一條 我校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900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2人。學校2025年單招專業及計劃數以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的為準。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專業組別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
A組 | 專業 一組 | 540101 | 旅游管理 | 4600 |
520802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4600 | ||
590302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3500 | ||
5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7500 | ||
550102 | 視覺傳達設計 | 7500 | ||
專業二組 | 510203 | 軟件技術 | 7800 |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4600 | ||
510213 | 移動應用開發 | 4600 | ||
B組 | 專業 三組 | 550202 | 舞蹈表演 | 7500 |
注:以上專業中, 軟件技術、移動應用開發、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為校企合作共建專業。
旅游管理專業分為導游方向、酒店管理方向,學生考入后,將結合學生意愿和專業辦學情況對學生進行分班。
第十二條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校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我校退役軍人計劃2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校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四條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五條 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退役軍人3個大類。
第十六條 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和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
2.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和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3.第三類:退役軍人。退役軍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測試形式為技能展示,重點考察綜合素質和行業發展潛能。
第十七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其中,報考我校A組考生,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分;報考B組考生,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3:7,即文化素質成績和職業技能成績分別為180分、420分。第三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300分。
第十八條 我校針對第二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閉卷筆試方式。我校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分專業組采取以下方式:
A組,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察;
B組,采取技能展示方式進行考察。
第十九條 我校將按照分類考試的原則,對不同專業組的職業技能測試分別進行命題。我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條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向我校提交免試入學申請,申請時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就讀中職學校出具意見的《職業技能賽事獲獎學生免試入學審核表》。已獲相關賽事獎項,符合免試推薦資格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8:00-17:00期間),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到我校招生就業指導處1006室(招生就業咨詢大廳);單招報考和填報志愿結束后獲相關賽事獎項,符合免試推薦的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我校提交申請。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校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 已參加我省2025年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 World Skills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具有保送至省內高職(高專)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專業的資格,由我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2. 已參加我省2025年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推薦到省內高職(高專)院校相應專業,由我校審核決定是否免試錄取。
3. 已確定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的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校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條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用繳納時間為 2025年3月3日-4日下午5:00前 ,考生可登錄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www.zzyesf.net)或微信公眾號繳納考試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校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 3月 6日(中午12:00開始)-7日登錄我校官網或微信公眾號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考試繳費、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 0731-22028291、22028297。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校官網-招生在線,網址https://www.hnzzsz.com/。
第二十三條 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具體由 教務處組織考務工作、命題,負責其保密工作,并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組織有序考試; 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四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五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六條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志愿優先的方式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2.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3.文化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缺考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二十八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優先參考文化素質成績再參考職業技能成績;如文化素質成績和職業技能成績均相等,則優先參考文化單科成績,以語、數、英依次排序。退役軍人考生出現同分情況則優先部隊立功受獎者,再參考軍齡從高到底排序。
第二十九條為保障生源質量,我校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A組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文化素質測試成績(總分300分)低于180分不予錄取。B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300分)低于180分不予錄取。
第三十條我校將通過官網(https://www.hnzzsz.com/)發布單招預錄取名單,預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一條 單招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考生可在當年單招專業內申請轉專業。
第三十二條 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三條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五條 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 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七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 0731-22028200,投訴郵箱:zzszjw@yeah.net 。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三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89號
郵政編碼:41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22028291、22028297
招生咨詢QQ群:814419161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zzsz.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22028200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株洲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