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貴州工貿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貴州工貿職業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貴州工貿職業學院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工貿職業學院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工貿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民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威寧自治縣濱海大道777號
學校情況簡介:貴州工貿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校園規劃用地800畝,建筑面積25.17萬平方米。現有在校生8324人,教職工612人,其中專任教師495人。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60萬冊,電子圖書130萬冊。
學校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辦學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依托辰林教育的集團化辦學優勢,確立“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鑄校、特色興校”發展戰略,貫徹“三元育人”“理念+工具+制度”的校本理念。
學校遵循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規律,堅持內涵式高質量特色發展。依托低緯度高海拔地域特點,創辦了“高原預征班”“高原體訓隊”,為高原部隊輸送更多對黨忠誠、素質過硬、作風扎實、能打勝仗的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
貴州工貿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監督機構
學校成立由黨委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貫徹落實,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5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
1.高中類:參加我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2013年(含)以后畢業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往屆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的考生。
2.中職類:參加我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3.專項類:報考人員為我省戶籍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農民工、企業員工至少在我省務工(工作)6個月以上,高素質農民工須有我省經營管理型、專業生產型、技能服務型三大類型人才培訓經歷,下崗失業人員須進行了失業登記,基層農技人員聘任崗位為專業技術崗。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1.志愿填報時間: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志愿。
2.征集志愿: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時間,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專業缺額情況和院校招生章程參加征集,考生可填報一所院校的六個專業志愿和選擇服從調劑選項。征集志愿錄取成績原則上使用第一輪錄取時成績,對跨專業參與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職招生院校可重新組織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2023屆(含)往屆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2024屆高中畢業生、應屆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評價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可領取高中畢業證書)。貴州戶籍考生在省外就讀,返回貴州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須經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認定。達到此條件并符合高職(專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畢業生可參加高職(專科)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2.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文化綜合考試全省統考,省招生考試院負責命題和評卷。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考試。我校負責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并根據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取。文化綜合包含語文、數學、英語的內容。考試根據《中職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按照《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執行。
3.專項類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4.考試時間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1.“高中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2.“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
3.“專項類”考生:錄取成績滿分100分,以“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為依據。
“高中類”考生沒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中職類”考生(中高職貫通培養考生和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專項類”考生(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一律不得參加錄取。
4. 錄取要求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建議女生身高162cm—173cm、建議男生身高172cm—183cm,不在此區間內考生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需慎重填報。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考試。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經學校公示后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獎學金
1.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每生10000元/年。
2.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激勵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每生6000元/年。
3.筑夢獎學金(從2023年開始,計劃連續開展5年):用于獎勵獲得過國家開發銀行承辦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激勵他們努力向學、奮斗向上、自強不息、成長成才,每生4000元/年。
第十四條 助學金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信用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每生最高不超過20000元/年,在校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2.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一檔每生4200元/年、二檔每生3700元/年、三檔每生3200元/年。
3.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精準扶貧):在普通高校本專科(高職)、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的貴州省戶籍脫貧戶子女(簡稱“脫貧家庭學生”)享受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4500元每生每年(含專項助學金,每生標準為1000元/年;免(補助)學費,每生3500元/年)。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工貿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州工貿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聯系人:曹老師
電 話:0857-6339313 0857-2296688
傳 真:0857-6339313
網 址:https://www.gzvcit.cn/
郵 編:553100
學校詳細地址:貴州省畢節市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濱海大道77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