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章程
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是黑龍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哈爾濱市政府所屬的市屬計劃內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哈爾濱市新華開發區。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黑龍江省2025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將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考院領導監督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始進行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為做好2025年單獨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招生處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具體組織與實施,成立宣傳組、財務組、招生組、錄取組、考務組、保衛組、后勤組各司其職。凡單獨招生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二、報名條件
高中、中職(職高、中專、技校)應往屆畢業生,且符合黑龍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黑龍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辦〔2024〕24號)文件中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高職(專科)單獨招生考試。
三、錄取原則
(一)遵照省招生考試院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我校制定A、B、C三套試卷,在學校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及學校紀委的監督下,抽取一套試卷進行考試。學校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根據專業優先的原則,按照試卷成績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若試卷總分相同,則以考生“文化基礎測試”分數高者,優先安排專業。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調劑,學校將不予錄取。
(二)學校各專業錄取對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根據省招生考試院要求,參加單招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體檢。考生到高考報名所在地招考辦取體檢表,按所在地招考辦要求參加體檢,具體安排咨詢高考報名所在地招考辦,身體檢查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三)已錄取的考生,學校下發錄取通知書,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凡被我校錄取,經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我省2025年職業教育春季高考的報名和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我省2025年職業教育春季高考。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與全國統一高考錄取考生完全一致。
四、單招專業
五、填報專業志愿方式
(一)填報時間:填報時間為2025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5:00截止。第一階段錄取結束后,若學校有剩余招生計劃,可參加第二階段測試,第二階段填報時間為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5:00。
(二)填報方法:考生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https://www.hljea.org.cn),進入“網報中心”,選擇“黑龍江省2025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志愿填報入口”進行志愿填報。第一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學校第二階段測試,第二階段測試與第一階段測試填報方式一致。
(三)填報要求:每名考生可填報1所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并填選“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四)考試費:無。
(五)考生不按時完成網上專業志愿填報,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單獨招生報名。
六、考試安排
(一)單獨招生考試在省招生考試院指導、協調和監督下,由我校自行組織實施。命題、試卷印刷及考務工作由我校自行組織、安排。
(二)考試時間:
3月8日 08:30-10:30 文化基礎測試
3月8日 11:00-12:00 職業適應性測試
(三)考試地點: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
(四)考試形式及內容:考試由“文化基礎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為300分,其中“文化基礎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全卷滿分為2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職業適應性測試”采取閉卷筆試形式,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考生成績為“文化基礎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之和。考試內容“文化基礎測試”由文化測試和綜合測試兩部分組成,文化測試考查語文知識,總分120分;綜合測試考查時事政治、歷史、思想品德、文化常識等知識點,總分8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考查考生的職業潛能、職業道德等方面,包括學習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等。
(五)考試施行程序參照《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黑龍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執行,要求考生攜帶二代身份證和2025年學校單招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單獨招生考試閱卷、核分工作,由學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復查無誤后向考生公布。
如一次志愿未錄滿有剩余招生計劃,學校將在3月22日8:30-10:30、11:00-12:00進行“文化基礎測試”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第二階段考試與第一階段考試形式及考試內容一致,學校將同步在官網、學校官方公眾號“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公布第二階段考試信息。
七、專業計劃調整原則
能否調整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正式批復為準。
八、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451-82916666、55697777、82927377、82935555、55116262
招生網址:WWW.13451.CN
學校地址:哈爾濱市新華開發區城市學院(郵編:150317)
乘車路線:哈爾濱站,乘坐103或108路到紅旗大街通鄉商店,轉乘373路或337路公交車到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下車。
哈爾濱東站,乘坐51路到哈慈集團,轉乘373路或337路公交車到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下車。
哈爾濱西站,乘坐217路到林機小區,轉乘373路或337路公交車到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下車。
九、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依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放開一批商品和服務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黑價〔2017〕29號)文件執行。
十、申訴渠道
考生對考試成績或錄取有疑問的,可向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反映相關問題,并可憑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登記查分。聯系電話:13895799534。
十一、監督機制
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在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過程公開、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學校紀委全過程參與、監督并自覺接受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督導組的督導檢查。
十二、附則
(一)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二)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并即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
(三)本章程由哈爾濱城市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