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貴陽康養職業大學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貴陽康養職業大學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貴陽康養職業大學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陽康養職業大學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高等職業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貴陽康養職業大學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2號
貴陽康養職業大學是貴州省建校最早的衛生健康類職業學校,是貴州省第一所全日制公辦職業本科大學,和以康養為特色的衛生健康類職業本科大學。2021年,經教育部批準轉設為貴陽康養職業大學。學校主校區位于觀山湖區,校園占地1248畝,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學校有專任教師742人,碩博452人,副高級以上職稱343人,“雙師型”教師447人。已累計培養衛生健康類技術技能人才8萬余名,是全國第一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試點學校、全國信息化標桿學校立項建設單位、全國首批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全國健康學校建設單位,是國家級中藥制藥專業教學資源庫與全國智慧家政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牽頭建設單位;是獲得全國職教先進單位、省示范校、優質校、省級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醫養結合示范單位的衛生健康類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分類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負責。領導小組在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指導下負責制定學校分類考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分類考試招生及錄取工作等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招生與就業處,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5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以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擬招生專業 | 擬招生類別及人數 | 備注 | ||
小計 | 高中類 | 中職類 | ||
護理 | 62 | 32 | 30 | 限護理專業報考 |
助產 | 35 | - | 35 | |
健康管理 | 21 | - | 21 | |
中醫康復技術 | 30 | 20 | 10 | 限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和護理專業報考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42 | 22 | 20 | 限運動訓練、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報考 |
合計 | 190 |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類型
考生須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 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 號)的相關要求,方可報考我校。我校招生對象分為兩類:一類是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中類”;另一類是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中職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類進行報考。
(二)報考對象
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 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 號)要求,且已參加我省高職分類考試報名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均可報考。
(三)專業報考要求
1.建議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不在此區間內的考生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需慎重填報。
2.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口齒清楚,無紋身,無精神病史,無色弱、無色盲、無聽力障礙,無傳染性疾病及無影響履行相關專業職責的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
3.助產專業限女生報考。
4.護理、助產和健康管理專業中職類考生限護理專業畢業生報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限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和護理專業畢業生報考;
體育保健與康復專業限運動訓練、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專業畢業生報考。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 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 號)報考條件且滿足我校專業報考要求的考生,需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報志愿。
志愿填報時間:2025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8:00
第九條 考試時間及內容:
(一)符合貴州省分類招生報考條件且滿足我校專業報考要求的“高中類”考生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
1.文化素質:文化素質成績計算方法見第六章,學校不另行組織文化考試。
2.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面試
(1)測試時間:2025年3月22日 9:00-17:00
(2)報考我校的學生考前請密切關注我校官網或我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取其他考試信息,切勿通過任何第三方機構獲取考試信息。
(3)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往屆生還需攜帶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二)符合貴州省分類招生報考條件且滿足我校專業報考要求的“中職類”考生采用“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評價方式。
1.文化綜合考試
(1)參加省級統一組織的文化綜合考試,具體以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相關通知規定為準。
(2)《文化綜合》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內容, 按照《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執行。
(3)考試時間:2025年3月1日9:00-11:30。
2.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
(1)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專業綜合能力;
(2)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依據,以操作考試為主,重點考察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的掌握能力。
(3)測試時間:
專業能力測試:2025年3月22日 9:00-11:00
技術技能測試:2025年3月22日 13:00-17:00
(4)報考我校的學生考前請密切關注我校官網或我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獲取其他考試信息,切勿通過任何第三方機構獲取考試信息。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一)錄取成績計算辦法(錄取成績滿分100分)
1.“高中類”考生:
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各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
2.“中職類”考生:
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3.免試錄取條件
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專業須相同或相近。
(二)思想政治品德合格
1.“高中類”“中職類”考生,由考生就讀(原就讀)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考核評價;
2.考生評價的標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評價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翔實材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三)體檢合格
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均須參加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體檢。
體檢結果須符合我校專業報考要求。
第十一條 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確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同等待遇。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各專業學費3850元/人/年;住宿標準分為800元/人/年或1100元/人/年兩檔。
第十三條 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10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人/學年;學校獎學金(一等1000元/人/學年;二等800元/人/學年;三等600元/人/學年)。
第十四條 資助政策
(一)綠色通道: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在開學時設置有新生進校“綠色通道”資助服務點,切實為學生及其家庭解決實際困難,保證所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都可以無障礙順利入學;
(二)貴州省戶籍學生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屬于貴州省農村戶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專科學生進校時直接免除3500元/人/學年的學費(解釋:進校時直接免交學費入學!),另外每學年還可獲得1000元的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助學金;
(三)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校后可按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
(四)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每年最高可貸200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為學生設有可獲得生活補助和實踐鍛煉的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六)特殊困難補助:針對學生在校期間可能遇到各種突發困難情況造成學習生活難以為繼的,學校設立有校內臨時困難補助及各種專項資助,多手段、多渠道的幫扶措施來為學生精準幫扶、排憂解難、應助盡助,保證不會出現因家庭經濟困難而上不起學的情況發生。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陽康養職業大學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貴陽康養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851-84127116、84127117
招生監督電話:0851-84126983
學校網址: http://www.gyhvu.edu.cn/
學校微信公眾號:貴陽康養職業大學GYHVU
學校詳細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石林西路2號
郵編:5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