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號)的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基本情況
學院全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鐘山大道西段1119號
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是2002年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地處“中國涼都”六盤水市,占地800余畝。是貴州省高水平專業群立項建設院校、能源產業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基地、勞動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單位,教育部“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院校,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建院以來,學院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復合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現有普通全日制高職在籍學生近9000人,教職工486人,專任教師387人,碩士學位109人,高級職稱119人,雙師型教師262人。近年來,師生在技能大賽中獲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獎項190余項,在雙創競賽中獲省級三等獎(銅獎)及以上獎項120余項,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
成立由學院院長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和教學工作的副院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組織開展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決定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監督機構
學院成立由紀檢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此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實施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
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5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以下計劃僅供參考)
第五章 報名
第七條 報名條件
(一)報考類型
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高中類”、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中職類”和面向我省戶籍的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基層農技人員的“專項類”三種類型。
(二)報考對象
1.高中類: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2023屆及以往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屆、2025屆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須完成10門課程考試,每個科目須達到合格。
2.中職類:滿足我省報名條件,取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
3.專項類:我省戶籍的退役軍人和我省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基層農技人員。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高中類”“中職類”考生,由考生就讀(原就讀)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考核評價;退役軍人考生,由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考核評價;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高素質農民,由在我省常住地的鄉鎮、街道服務中心考核評價;企業員工、基層農技人員,由所在企業(單位)考核評價。
2.考生評價的標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努力學習,身心健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3.評價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以及改正錯誤的表現等詳實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身體檢查
參加我院分類考試招生的高中類和中職類考生,均須參加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體檢;報考我院的專項類考生須按我院要求參加體檢。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省殘疾人聯合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流程
1.高中類、中職類考生:報名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27號)執行。
2.專項類考生:報名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4〕32號)執行。
(1)退役軍人: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退出現役證》、我省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農民工: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或我省居住證明、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清單、社區居住證明等)。
(3)下崗失業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失業登記證明等。
(4)企業員工: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或我省居住證明、在黔務工6個月及以上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在黔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清單、銀行工資流水等)。考生在報名前需開通工資發放銀行的網上銀行功能,手機上下載該銀行APP。
(5)高素質農民: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參加我省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高素質農民培訓證書。
(6)基層農技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明(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我省戶口簿、所在單位證明。
(二)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實行院校專業志愿,以網上填報志愿錄取的方式進行,考生可按照志愿填報規則填報我院的六個專業志愿。
2.填報時間:2025年3月10日09∶00至3月14日18∶00。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我院的招生章程,按照志愿填報規則填報。
3.志愿征集: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時間,符合報考條件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缺額情況和我院招生章程按照志愿填報規則填報我院缺額專業志愿。
征集志愿錄取成績原則上使用第一輪錄取時成績,對跨專業參與征集志愿的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以學院的通知為準。
第九條 考試安排
考試內容及時間
1.“高中類”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和我院要求的“高中類”考生不組織文化考試,但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從事該職業的基礎潛能和職業傾向
2.“中職類”考生:符合報考條件的“中職類”考生須參加省級統一組織的“文化綜合考試”和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測試”。
(1)《文化綜合》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個科目的內容。按照《貴州省中職生報考高職(專科)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綜合考試說明》執行。
(2)職業技能測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專業綜合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依據,以操作考試為主,充分考察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的掌握能力。報考我院的考生以填報的第一志愿專業參加測試。
3.“專項類”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和我院要求的“專項類”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面試)。
第六章 錄取
第十條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學院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全程監督下開展。
(一)錄取說明
我院預錄時,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高中類”考生沒有文化素質成績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中職類”考生(中高職貫通培養考生和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專項類”考生(享受錄取免試政策考生除外)沒有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一律不得參加錄取。
(二)錄取成績
1.“高中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學業水平考試11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2/3÷11”,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為“合格性考試10門科目原始成績之和÷10”,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質成績占40%、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占60%。
2.“中職類”考生:錄取成績由“文化綜合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組成,其中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錄取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文化綜合考試成績占4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60%。文化綜合考試成績換算公式為:《文化綜合》考試卷面成績÷3。
3.“專項類”考生:錄取成績滿分100分,以“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為依據。
(三)其他錄取說明
1.對在校期間獲教育部牽頭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省教育廳牽頭舉辦的貴州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生,可免試進入我院相關對口專業就讀。
2.服役期間獲得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軍人,經本人申請可免于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錄取。該類考生若報名參加非“專項類”考試,視為自愿放棄免試資格。
3.“五年一貫制”、“3+3”中高職貫通培養學生,經省招生考試院進行審核,辦理轉錄手續,轉錄成功的考生不能參加高職分類考試和普通高考。入學報到時,未取得中職畢業證學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專業特殊要求
(一)護理: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不在此要求的考生可能會影響后期就業,建議慎重填報。
(二)煤礦智能開采技術、礦山地質、應急救援技術:鑒于工作性質,建議女生慎重填報。
第十二條 志愿報考我院被錄取的考生,不予退檔。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獎助學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及標準執行。學費為3850元/學年;住宿費為1100元/學年·生(6人間)、900元/學年·生(8人間);書費據實收取。
第十四條 獎助學金:嚴格按有關政策規定評選相關獎助學金。
(一)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10000元/學年·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學年·生;
3.學院獎學金:一等1000元/學年·生、二等600元/學年·生。
(二)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我院高職(專科)全日制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
資助標準:一檔3500元/學年·生、二檔3000元/學年·生、三檔2500元/學年·生,按學年分學期發放。
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資助對象為“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系統”中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貴州省戶籍脫貧家庭高校在校學生。專科(高職)資助項目和標準:
(1)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學年·生;
(2)免學費。標準為3850元/學年·生。
第十五條 助學政策
(一)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需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新生,入學前自行注冊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打印貸款申請表,并持貸款申請表、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與家長共同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生源地貸款。
(二)學費補償代償。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士兵學生可按相關政策申請學費減免。學院設有應征地為學校的激勵政策,應屆畢業生入伍后一次性獎勵10000元、在校生入伍后一次性獎勵6000元。
(三)貧困學生綠色通道。新生在入學時如沒有順利申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或者因突發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緩交學費,通過“綠色通道”先報到入學,再繼續申辦貸款或補交學費。
(四)校內勤工助學。學院設有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貧困學生可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取得相應的報酬,幫助家庭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專項類考生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資格審查
考生須對是否具有報考資格進行自查,對報考身份負責。學院在新生入學報到時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合格的,注冊學籍。入學三個月內,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確定為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按相關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本章程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薛老師、龍老師、胡老師
咨詢電話:0858-8332132/8332655
監督電話:0858-8320709
傳 真:0858-6709975
學院網址:https://www.lpszy.cn
學院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鐘山大道西段1119號
郵 編:553000
學院官微: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lpszydy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