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國標代碼及主管部門
(一)學校全稱: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
(二)國標代碼:14005
(三)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層次、辦學類型、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種類
(一)學校層次:??疲ǜ呗殻?/p>
(二)辦學類型:民辦
(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
(四)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a href='/news/list_37.html' class='keyWord' target='_blank'>畢業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成洛大道3833號
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高職單招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一)報考專業對身體條件等的建議要求
1.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殘疾或明顯身體缺陷,語言表達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和斜視。
2.服裝與服飾設計、刺繡設計與工藝(蜀繡設計與工藝)、護理、助產、康復治療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二)報考校企合作共建專業的建議要求(堅持考生自愿原則)
1.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是我校與中職北方智揚(北京)教育有限公司聯合辦學項目,凡自愿報讀以上專業的學生由中職北方智揚(北京)教育有限公司負責就業推薦。
2.中西面點工藝、烹飪工藝與營養專業是我校與北方釣魚臺飲食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的校企聯合辦學項目,凡自愿報讀以上專業的學生由北方釣魚臺飲食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負責就業推薦。
堅持自愿報考原則。凡報讀上述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政策執行。不再另行收取實習實訓、技能培訓、中外合作、校企合作等費用。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號)文件規定,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收保送及免試生,且申請考生須符合學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生專業及專業類別要求。
第十七條 考生可在4月10日17:00后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https://www.sceea.cn)查詢本人投檔情況。擬申請放棄錄取資格的已投檔考生須在4月12日12:00前按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具體申請放棄流程如下:
1.擬錄取考生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面空白處手寫《自愿放棄2024年單招錄取資格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按手印。
2.將考生本人及家長簽字、按手印書寫好的申請書傳真至028-84811022后撥打028-84811011進行電話確認是否收到申請書。
3.學校確認收到申請書后予以處理。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九條 學生的國家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財政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部門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3833號
郵政編碼:610107
招生咨詢電話:028-84811011、028-84811068
學校網址:http://www.schxmvc.com.cn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