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長春師范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長春師范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英語專業、英語(五年制)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朝鮮語專業、德語專業、法語專業、西班牙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授課,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環境科學、學前教育、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動畫(校企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體育教育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如同一批次同一科類院校志愿(專業組)含兩個及以上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時,考生填報其中一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且服從專業調劑,則視作該生同意調劑到該院校志愿(專業組)中其他未錄滿的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投檔時,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一)藝術類專業
除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我校投放藝術類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若該省份藝術類專業有統考規定,考生需持有該省該專業統考合格證方可報考,專業課成績為省統考成績。
藝術類各專業投檔進線后,錄取時按照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以及報考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錄取,同時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專業調劑,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專業;對于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要求,又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滿專業錄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課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若招生省份有相關規定,按照要求執行,若無規定,以語文、外語、數學、綜合(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二)如此錄取原則有違考生所在省(區、市)有關文件精神,則遵循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