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360個(其中普高招生考生300個,單獨考試招生考生60個),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一)面向普高招生考生計劃
序號 | 考生類型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1 | 普高招生考生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45 |
2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商企業管理 | 45 |
3 | 普高招生考生 | 工業互聯網應用 | 45 |
4 | 普高招生考生 | 現代物流管理 | 40 |
5 | 普高招生考生 | 網絡新聞與傳播 | 45 |
6 | 普高招生考生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40 |
7 | 普高招生考生 | 電子商務 | 40 |
(二)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計劃
序號 | 考生類型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計劃數 |
1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其他類(汽車專業) | 20 |
2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計算機類 | 20 |
3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商業類 | 20 |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七條 進入“擬錄取”和“備錄取”名單的考生,須在規定的錄取時段內進行錄取院校的選擇與確認,請密切關注錄取進程。
第十八條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校考結束后,普高招生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分別依據總分,按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確定;備錄取考生人數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5確定。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按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按折算后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按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語、數、外、物、化、生、史、地、政、技為序按折算后的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折算后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按職業適應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再次相同時按照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為序從高到低確定名次。
第二十條 剛性執行計劃。如參加某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時,則按實際參加該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數的90%錄取(出現小數時進位取整),不設“備錄取”考生。當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取”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第二十一條 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我校“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取”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取”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錄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
第二十二條 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