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藏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更新:2025-6-10 16:36:02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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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達到專業本科合格線,同時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藝體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即文化課成績和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各占綜合成績的50%。當綜合成績相同時,按藝術專業統考成績高低錄取;未按綜合成績投檔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藝術專業統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建筑學、交通運輸、資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地理科學、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生態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等因培養性質和教學、就業等要求,不建議色盲、色弱、弱視、殘疾考生報考。
標簽:西藏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