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錄取規則,以下是相關內容,來源于招生簡章,供大家參考。
錄取原則
1.我校根據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錄取時,我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招生省份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2.在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為準。
3.專業調劑錄取辦法:進檔考生中,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無法安排進入所報專業,且志愿信息為服從專業調劑的,通過調劑錄取安排專業。專業志愿全部填報非師范專業的考生,只在非師范專業范圍內調劑;專業志愿中填報有師范專業的考生,在師范和非師范兩類專業范圍內調劑。
4.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5.對享受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若投檔時同時享受多項政策加分,我校只認可其中最高一項加分,且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分。
6.藝術類專業的專業統考要求:
我校各藝術類專業使用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成績??忌殔⒓诱猩》萁M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本科合格,且滿足所報專業對應藝術類統考要求:
(1)報考美術學(師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
(2)報考音樂學(師范,聲樂主項,鋼琴副項)、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聲樂主項,鋼琴副項)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教育。上述專業只招收主項為聲樂且唱法為民族唱法或美聲唱法,副項為鋼琴的考生。
(3)報考音樂學(師范,鋼琴主項,聲樂副項)、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鋼琴主項,聲樂副項)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教育。上述專業只招收主項器種為鋼琴,副項為聲樂且唱法為民族唱法或美聲唱法的考生。
(4)報考音樂表演(聲樂)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表演。該專業只招收聲樂且唱法為民族唱法或美聲唱法的考生。
(5)報考音樂表演(鋼琴)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表演。該專業只招收鋼琴考生。
(6)報考音樂表演(西洋器樂)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表演。該專業在北京只招收器種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巴松(大管)、圓號、西洋打擊樂(小軍鼓及馬林巴)、手風琴的考生。該專業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只招收器種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巴松(大管)、圓號、手風琴的考生。
(7)報考音樂表演(民族器樂)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音樂類專業統考,類別須為音樂表演。該專業在北京只招收器種為笛、笙、三弦、揚琴、阮、琵琶、箏、古琴、二胡的考生。該專業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只招收器種為笛、笙、三弦、揚琴、阮、古琴、二胡的考生。
(8)報考舞蹈學、舞蹈學(師范)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省份組織的舞蹈類專業統考。上述專業只招收舞種為中國舞、現代舞、芭蕾舞的考生。
(9)報考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小學中文雙學士學位項目)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北京市組織的書法類專業統考。
7.藝術類專業錄取的成績要求:
(1)報考各藝術類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
(2)報考美術學(師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的考生,外語成績不低于60分(滿分150分)。
(3)美術學(師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在北京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25分(滿分300分),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40分(滿分300分)。
(4)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專業,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10分(滿分300分)。
(5)音樂學(師范,聲樂主項,鋼琴副項)、音樂學(師范,鋼琴主項,聲樂副項)、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鋼琴)、音樂表演(西洋器樂)、音樂表演(民族器樂)專業,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40分(滿分300分)。
(6)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聲樂主項,鋼琴副項)、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鋼琴主項,聲樂副項),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25分(滿分300分)。
(7)舞蹈學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55分(滿分300分),舞蹈學(師范)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40分(滿分300分)。
(8)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小學中文雙學士學位項目)專業,要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225分(滿分300分)。
8.藝術類專業錄取排序規則及其他要求:
(1)藝術類各專業在使用招生省份統一投檔原則進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招生省份統一計算的投檔成績規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
(2)藝術類各專業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招生省份,各招生專業對已投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體檢情況擇優錄取。綜合分=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50%+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50%。綜合分相同時,我校將依次比較并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3)招生省份同一招生專業按文理科類、歷史物理科目組等類別分別編制計劃數的,按相應的類別分別排序錄取。招生省份同一專業未分別編制計劃數的,報考該專業的所有考生統一排序錄取。
(4)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按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5)師范類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6)美術學(初等教育,師范)、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聲樂主項,鋼琴副項)、音樂學(初等教育,師范,鋼琴主項,聲樂副項)、書法學(初等教育,師范)(小學中文雙學士學位項目)專業只在北京招生。
(7)舞蹈學(師范)專業只在北京招生,只招收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不含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北京市集體戶口的考生)。
(8)舞蹈學和舞蹈學(師范)專業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大類招生與培養:我校數學科學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文學院、美術學院和初等教育學院部分專業實施寬口徑大類招生和培養。數學科學學院非師范專業設置的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三個專業按數學類(數理實驗班)錄??;生命科學學院非師范專業設置的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兩個專業按生物科學類(含實驗班)錄??;文學院非師范專業設置的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三個專業按中國語言文學類錄取;美術學院設置的美術學(藝術市場)、繪畫(油畫)、繪畫(國畫)三個專業方向按美術學類錄?。幻佬g學院設置的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數字媒體藝術三個專業按設計學類錄??;初等教育學院設置的小學教育(中文師范、英語師范、德育師范)三個專業方向的部分招生計劃按小學教育(師范)(敬修書院)大類錄取,小學教育(數學師范、科學師范、信息技術師范)三個專業方向的部分招生計劃按小學教育(師范)(伯良書院)大類錄取。被以上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于第一學年或者第二學年在本院大類招生所含專業內,根據院系的大類招生培養分流方案,進行專業方向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