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虎成人精品在永久免费-国产v综合v亚洲欧美久久-国产毛片久久久久久国产毛片-国产AV人人夜夜澡人人爽

歡迎訪問大學生必備網!
當前位置:首頁>院校庫>招生章程>普通高考>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

2025年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5-5-15 15:23:52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辦學類型、辦學層次、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學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53014649

第五條 學校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第六條 學校學制:三年

第七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八條 學校官網:www.ynmhc.com

第九條 聯系電話:0871-68314772

第十條 辦學地址:

(一)昆明市五華區海屯路296號(五華校區)

(二)昆明市安寧市麒麟路19號(安寧校區)

(三)昆明市富民縣大營鎮完家村(富民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各二級院部和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執行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及規定,集體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策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組,負責監督檢查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和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根據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統籌考慮各地生源、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數,最終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備案審批標準執行,2024年收費標準為口腔醫學、臨床醫學、針灸推拿專業15000元/年;其他專業13500元/年。2025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省級部門最終接收備案標準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十七條 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設專業“級差”。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在科類投放的所有專業計劃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在實行院校專業組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投檔院校專業組內招生計劃未滿專業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九條 報考學校的考生均須參加由省、州、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體檢,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盲)不予錄取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考生慎報)。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為依法保護學生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學校將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  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標準,頒發教育部備案的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享受國家普通高校畢業生待遇。

第七章  獎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八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監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陽光”的原則,按章程開展相關工作。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監督投訴電話:0871-68305391。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