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1.為確保生源質量,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要求,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分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類別,設定最低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2.資格線上的單獨招生考生,根據報考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報考考生總分(文化素質成績+專業技能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考生,如專業技能測試分數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未參加文化素質測試考生不予錄取。
資格線上的綜合評價考生,根據報考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報考考生總分(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素質測試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賦分高的考生,如綜合素質評價賦分相同,再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未全部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院只有退役士兵單招計劃單列,根據僅限退役士兵報考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照報考退役士兵素質測試總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所有通過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均按照學校同專業普通全日制學生教學計劃和教學組織形式開展教學(含退役士兵類考生)。
3.免試錄取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文件要求執行。(具體要求見學院招生信息網)
4.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山東省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5.已被我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十六條 計劃調整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和學院統籌安排可調劑使用。錄取未滿額的專業,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錄??;對于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調入招生計劃。未完成的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