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保險職業學院單招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4保險職業學院單招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我院2024年單招總計劃數為750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20人、其他社會人員180人。本院2024年招生專業共14個。分專業單招計劃及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專業組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 (元/年) |
專業組一(金融保險專業組) | 保險實務* | 95 | 5500元/年 |
保險實務(車險查勘定損)* | 40 | 5500元/年 | |
保險實務(培訓講師)* | 15 | 5500元/年 | |
保險實務(人傷理賠)* | 25 | 5500元/年 | |
保險實務(核保核賠)* | 10 | 5500元/年 |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40 | 5000元/年 |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25 | 5000元/年 | |
專業組二 (財經商貿專業組) | 大數據與會計 | 76 | 5000元/年 |
電子商務 | 162 | 5000元/年 | |
跨境電子商務 | 26 | 5000元/年 | |
商務管理 | 36 | 5000元/年 | |
專業組三(康養護理專業組) | 護理* | 97 | 6500元/年 |
健康管理 | 43 | 5000元/年 |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60 | 5000元/年 | |
單招總計劃 | 750(含退役軍人計劃20人、其他社會人員180人) |
注:1.以上專業中,保險實務(車險查勘定損)、保險實務(培訓講師)、保險實務(人傷理賠)、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健康管理、護理等專業開設了院企合作訂單班、現代學徒制試點班;保險實務專業設有方向。
2.開設有院企合作訂單班的專業,學生錄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請到訂單班培養。
3.以上為2024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除標記*外,其他專業如果選拔進入訂單班,則學費標準上浮10%。如有變動將按湖南省物價局和湖南省教育廳新規定執行。
4.其中退役軍人招生專業與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相同,招生計劃20人,錄取新生與第一類、第二類考生執行統一在院全日制管理模式。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及企業在崗人員招生計劃180人,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院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退役軍人計劃20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5人。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計劃180人,其中保險實務專業80人、電子商務專業100人。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五條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六條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在符合第三十條合格標準的前提下,各類別錄取規則如下: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為避免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給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退役軍人考生的人數不超過5人。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3.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組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
第二十九條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在錄取過程中若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仍相同,則按照文化素質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語、數、英”的順序進行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若仍相同,則組織末位同分考生加試。
第三十條為保障生源質量,我院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1)填報虛假高考報名信息;
(2)提供虛假的資格證明材料;
(3)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為;
(4)文化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科目成績為零;
(5)五類社會人員職業技能測試總分低于120分。
(6)報考專業組一(金融保險專業組)的第一類、第二類的考生總分低于200分。
第三十一條我院將通過官網:http://zhaosheng.bxxy.com/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二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院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院轉專業相關規定,在本院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三十三條 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四條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院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