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學院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一)錄取控制線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分別按招生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數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二)單獨招生錄取原則
1.對于達到專業大類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學院按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錄取考生時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2.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減少該專業招生計劃,不降低錄取標準。
3.報考單獨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缺考任何一門的考生不予錄取。
4.若出現總分相同情況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5.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優先錄取。
(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原則
1.對于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學院按專業優先的原則錄取,錄取考生時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2.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減少該專業招生計劃,不降低錄取標準。
3.未參加學院組織的素質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4.若出現總分相同情況按素質測試成績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四)招生計劃調整
1.涉及招生計劃規模總計劃調整相關事宜,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請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2.錄取過程中各專業計劃根據報考情況、考試錄取情況可相互調劑使用。
3.未完成的各類招生計劃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五)外語考試類別
非英語專業學生語種不限。但學院公共外語為英語,新生入學后,其他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二十條 公示擬錄取名單
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的擬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院于4月8日前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凡被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5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考生在參加考試前須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并承諾被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凡被學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均為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學制三年,入校后編入全日制班級在校學習,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培養模式完全一樣,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國家教育部和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指定查詢網站、學院招生信息網以及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