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青島工程職業學院2025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290人,其中單獨考試招生計劃2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90人。
注:1.學制均為三年
2.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院負責的體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嚴格執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各專業以計劃數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單獨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只考一門的考生不予錄取。綜合評價招生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低于100分者不予錄取。
3.計劃調整原則:各專業計劃根據報考情況可相互調劑使用。若出現同分情況,順延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優先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綜合評價招生考生優先按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排序,超出計劃由錄取未滿額專業調入;各專業根據實際申請免試人數綜合調劑錄取計劃。
4.免試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直接向學院提出免試申請,經學院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后考生直接進入學院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免試錄取相關條件及流程請登錄青島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s://zs.qdec.edu.cn)查詢。
第十七條 2025年4月1日前公布考生成績并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院官網公示無異議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八條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十九條 錄取后轉專業規定: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等特殊類別考生入學后不能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條 通過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須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