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計劃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提前招生計劃,主要包含招生專業、各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有變動或異議,請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
招生計劃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計劃數 | 備注 |
電氣與信息學院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60306 | 3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10201 | 30 |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510207 | 2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510102 | 15 |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460701 | 15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702 | 15 | ||
醫藥技術學院 | 醫學檢驗技術 | 520501 | 40 | 十合格 |
眼視光技術 | 520901 | 30 | 五合格 | |
藥品生產技術 | 490201 | 20 | 化學合格 | |
藥物制劑技術 | 490203 | 40 | 化學合格 | |
職業健康安全技術 | 420908 | 20 | ||
分析檢驗技術 | 470208 | 20 | 化學合格 | |
體育部 | 運動健康指導 | 570308 | 10 | 體育類 |
衛生護理學院 | 護理 | 520201 | 40 | 十合格 |
助產 | 520202 | 20 | ||
健康管理 | 520801 | 100 | ||
財經商貿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30 | |
電子商務 | 530701 | 20 | ||
市場營銷 | 530605 | 10 | ||
現代物流管理 | 530802 | 10 | ||
知識產權管理 | 590208 | 10 | ||
現代裝備制造學院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460305 | 1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301 | 40 |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460104 | 40 | ||
丹陽師范學院 | 學前教育 | 570102K | 60 |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520802 | 20 | ||
藝術設計學院 | 廣告藝術設計 | 550113 | 10 | 美術類 |
環境藝術設計 | 550106 | 10 | 美術類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550103 | 10 | 美術類 | |
人文與旅游學院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40106 | 10 | |
旅游英語 | 570203 | 20 | ||
現代文秘 | 590401 | 30 | ||
法律事務 | 580401 | 30 | ||
合計 | 835 | |||
注:招生專業(含專業名稱、專業代碼等信息)及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改革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第十九條 我校對各專業錄取采用專業清的方式,即先按“專業順序”,再按“分數高低”進行專業錄取(在錄取過程中,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未錄滿,則依次錄取第二到第六專業志愿的考生,直到專業招生計劃人數滿額為止)。
1. 錄取分數:
普通類=文化校測成績+賦分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美術統考成績+文化校測成績+賦分成績+政策加分
體育類=體育技能校測成績+文化校測成績+賦分成績+政策加分
其中,藝術類及體育類考生,文化校測成績不得低于80分。
2.普通類考生如同分,先比較校測成績;如再相同,將依次按照校測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3.藝術類考生如同分,先比較美術統考成績;如再相同,將比較校測成績;繼續相同,將依次按照校測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4.體育類考生如同分,先比較體育技能校測成績;如再相同,將比較文化校測成績;繼續相同,將依次按照校測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5.普通類、藝術類及體育類考生經上述排序方式后如再同分,將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于未被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擬錄取名單經過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方為正式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將對其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加分政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我校將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審核公示的名單,進行相應加分。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二十三條 按教育部規定,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如確需參加高考,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得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