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東化工職業學院高職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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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化工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深化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更好服務于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號)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就做好學院 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檢監察處、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化工職業學院 代碼:1331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漢江東一街03699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任組長,學院領導班子成員、教務科研處、招生就業處、各二級學院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相關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處對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25年安排單獨考試招生普通計劃1310人(含退役軍人計劃3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600人。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會根據相關政策和報名錄取情況在總計劃內適當調整。
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公布。
招生計劃最終以省教育廳下達的為準。
第十二條 報名及繳費
1.報名條件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報考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1)單獨考試招生。符合山東省教育廳報名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含退役軍人),其中社會人員(含退役軍人)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2)綜合評價招生。符合山東省教育廳報名規定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3)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依據崗位要求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男生身高170cm—186cm,女生身高160cm—176cm; 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色素沉著等,非裸露部位不得有大面積疤痕及色素沉著,無明顯觀察到的斜視,無“X”“O”形腿;無文身、狐臭;相貌端正、口齒清晰;體重標準:身高減110,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10%;無違法犯罪記錄。
2.報名時間
2025年2月18日—21日。
3.報名方式
(1)登錄學院官網(http://www.qledu.net/),然后鏈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學校和專業。
(2)直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選報學校和專業(http://wsbm.sdzk.cn/gzdz/)。其中,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
4.繳費
(1)報名成功的考生于2月22日—23日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繳納報名費、考試費。我校2025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
(2)繳費成功的考生于考試前自行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考試安排相關信息和打印準考證。
第十三條 考試方式及內容
按照文化素質與專業技能并重,綜合考查學生文化基礎和專業潛質。我院測試包含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1.單獨考試招生:單獨考試招生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總分為430分。
筆試200分。一套試題,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分值為:語文80分、數學70分、英語50分,共2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專業技能測試230分,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
2.單獨考試招生退役軍人類。退役軍人不參加文化課考試,只參加面試(含專業素養測試),總分100分。測試內容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專業潛質、專業特長、文化修養、人生觀、價值觀、心理健康、個人形象等方面,根據考生回答問題進行綜合評價。
3.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筆試+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總分430分。
筆試200分。一套試題,包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和專業素養,分值為:語文70分、數學60分、英語50分、專業素養20分,共2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綜合素質評價由學科專家組通過省教育廳下發的考生高中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分值230分。
4.凡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的考生均不參加學校組織的筆試,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分值200分。專業技能測試(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素質評價(綜合評價招生)230分不變。總分仍為430分。
面試是根據就業崗位對入職人員的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身體條件對崗位的適應性、溝通表達能力、精神狀態、親和力、崗位認知等,對考生作出評價。
第十四條 考試安排
所有考生的筆試和面試均在山東化工職業學院進行。具體安排和要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另行公布(http://zsjy.qledu.net/)。
第十五條 錄取成績核定
1.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其中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的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2.退役軍人總成績=面試成績,獨立排序。
3.綜合評價招生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其中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的考生總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考生按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日程安排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成績。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按教育廳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體制,在錄取資格線以上,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價、遵循第一志愿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
1.單獨考試招生:按照各招生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在對應的專業類別內按照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退役士兵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綜合評價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分兩類錄取,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3個專業的考生劃分為一個類別,其他專業綜合評價考生劃分為一個類別,在對應的類別內按照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總分相同的考生,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筆試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其中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3個專業的考生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面試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評分表得分項前后順序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退役軍人類面試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評分表得分項前后順序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4.當某專業類別(含綜合評價招生劃分的兩個類別)因生源不足錄取未滿時,剩余計劃將在招生類別內調劑使用,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某招生類別錄取未滿時,剩余計劃跨類別調劑使用,按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轉入當年度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5.錄取限制條件。
設立錄取資格線。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考生招生錄取資格線為100分。其中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3個專業的考生,設立面試錄取資格線,面試成績錄取資格線100分。
退役軍人面試錄取資格線40分。
低于相應錄取資格線者不予錄取。有一項缺考或0分者不予錄取。
6.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錄取規則擬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
7.免試錄取: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的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于2025年2月21日之前提出免試申請,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學校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可免試錄取。
8.按教育部規定,對于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以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方式被我院錄取,不再參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考生在參加我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考試時,要簽訂承諾書,承諾被錄取后不再參加春、夏季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院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
第十九條 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文件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體檢、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第二十二條 新生報到后,所有新生均須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名資格、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化工職業學院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制及學習方式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含社會人員、退役軍人考生)必須以全日制方式參加學習,學制3年。
第二十五條 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其中色盲考生不可報考分析檢驗技術專業。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第二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各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學校提供英語教學。
第二十七條 未盡事宜,以上級規定為準。本章程報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山東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漢江東一街03699號
郵政編碼:261108
咨詢電話: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學院網址:http://www.qledu.net/
紀檢監督電話:0536-757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