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瀟湘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瀟湘職業學院高職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瀟湘職業學院 2025年高職單招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25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工作具體事項的通知》(湘教發〔2025〕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院(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 瀟湘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 湖南省婁底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主管部門: 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湖南省院校代號: 4708
辦學類型: 民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 瀟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校)簡介: 瀟湘職業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中國企業500強之一的大漢控股集團獨資舉辦,是一所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于“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湘中明珠”的湖南省婁底市,占地面積548畝,總建筑面積21萬余平方米,教職員工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博士、碩士160人,“雙師型”教師183人,現在校學生11000余人。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 招生就業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校 教務處 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 高職單招對象為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
第九條 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高職單招志愿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根據自己意愿分別填報1所高職院校。沒有填報高職單招志愿的考生,不得參加單招考試及錄取。
考生須登錄以下指定系統(統稱“考生信息填報系統”)進行志愿填報。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2.“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志愿填報期間,考生可隨時修改報考志愿,志愿填報截止時間(即2月25日17:00)后,不能修改志愿。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不能補填志愿,未按要求填報志愿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校網站(https://www.hnxxc.com/zhaosheng/)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我校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需選擇專業組中的 6 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一條 我校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 3200人。本校2025年單招專業及分專業計劃數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專業組 | 專業名稱 | 學費 (元/年) |
專業組一 | 民族傳統體育 | 10800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11800 | |
健康管理 | 12800 |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13800 |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1800 | |
旅游管理(休閑康養旅游方向) | 11800 | |
市場營銷(直播營銷方向) | 12800 | |
市場營銷(數字營銷方向) | 12800 | |
大數據與會計 | 11800 | |
現代物流管理(智慧物流方向) | 11800 | |
電子商務 | 1380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280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12800 |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128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2800 |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11800 | |
數控技術 | 128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148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12800 |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15800 | |
廣告藝術設計 | 12800 | |
軟件技術 | 12800 | |
建筑工程技術 | 11800 | |
應用電子技術 | 118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2800 | |
大數據技術(華為ICT方向) | 14800 | |
現代移動通信技術(華為數據中心方向) | 148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2800 |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本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實際參考人數,確定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兩類考生的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保證兩類考生的錄取比例總體基本均衡。各類別各專業計劃分別在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考試結束后,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三條 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四條 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2個大類。
第十五條 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2.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分。
第十七條 我校針對第二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閉卷筆試方式。我校組織職業技能測試,所有專業均采取筆試+技能展示方式進行考察。
第十八條 我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十九條 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學校申請。已獲相關賽事獎項,符合免試推薦到高職(高專)院校資格的考生,于2025年2月24日前,通過書面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含相關佐證材料)報我校的 教務處審核,我校將在高職單招考試前告知考生是否錄取。
1. 已參加我省2025年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具有保送至省內高職(高專)院校或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本科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專業的資格,由招生院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
2. 已參加我省2025年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推薦到省內高職(高專)院校相應專業,由招生院校審核決定是否免試錄取。
3. 已確定免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的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8日-9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6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校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 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繳納時間為 3月7日17時前(具體時間以繳費通知為準),繳納方式為 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瀟湘職業學院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校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 3 月 3日- 7 日(具體時間以繳費通知為準)登錄 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瀟湘職業學院 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繳費咨詢電話: 0738-8610888 8610999 ,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 0738-8610888 8610999 。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校單獨招生網,網址:https://www.hnxxc.com/zhaosheng 。
第二十二條 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教務、招生、后勤、武保、紀委監察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 教務處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 教務處 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三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四條 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五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志愿優先的方式進行。
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六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依次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七條 我校將通過官網(https://www.hnxxc.com/zhaosheng)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二十八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原則上不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 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一條 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校紀委監察部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三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8-8629325 。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各類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紅媽媽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及校內外勤工儉學崗位。根據國家規定,學校設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紅媽媽基金等。
第三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九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婁底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郵政編碼: 417009
招生咨詢電話: 0738-8610888 8610999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hnxxc.com/zhaosheng/
監督投訴電話:0738-8629325
第四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 瀟湘職業學院 。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