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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章程

更新:2025-2-6 17:05:46    發布:大學生必備網

2025年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職單招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5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71號)有關要求,結合學院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望城路165號(北校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船山西路20號(南校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湖南省院校代號:4354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溯源于1903年10月8日創辦的修業學堂,歷經湖南省私立修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湖南省立修業農林專科學校,1951年3月與湖南大學農業學院合并組建湖南農學院,1975年10月創設衡陽分院,1987年4月改湖南林業高等專科學校,1999年6月改高等職業技術學院,2001年4月更現名,2004年6月原衡陽市衛生學校整體并入,辦學歷史悠久。先后獲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湖南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職院校、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等,現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

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院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第三章 單招報考

第八條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考。

第九條 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5年2月18日8:00-2月25日17:00,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所院校在指定網上平臺進行報考。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院(校)網站(https://zsw.hnebp.edu.cn/)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我院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院志愿時,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及退役軍人考生可以在專業組A和專業組B中任選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所有專業內均可調劑);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因職業技能測試內容不相同,只允許在專業組A或專業組B內選擇2個專業進行填報,并表明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只能同一專業組內調劑)。

第十一條 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認定,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我院審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1.社會人員考生資格證明材料。退役軍人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湖南省2025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界定)表》,同時提供退出現役證(轉業證)。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2025年2月22日8:00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通過以下方式交由我院審核。⑴現場資審: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科辦公室(北校區體育館二樓205室);⑵網上資審:將相關證件(書)及材料原件的高清掃描件發送到QQ郵箱:1356467281@qq.com。

第四章 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我院2025年單招總計劃數為3500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20人、體育特長生40人。本校2025年招生專業和分專業計劃表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各專業及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5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組別院部專業名稱學制學費(元/年)

專業A組

園林學院園林技術3年3300
園林工程技術3年4600
風景園林設計3年4600
林業技術3年3000
森林生態旅游與康養3年3300
森林生態旅游與康養(高星級酒店經營方向)3年3300
花卉生產與花藝3年3000
生物工程學院寵物醫療技術3年3000
寵物養護與馴導3年3000
食品生物技術3年4600
畜牧獸醫3年3300
生態宜居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3年4600
建筑室內設計3年4600
環境工程技術3年4600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3年4600
環境藝術設計3年5500
物聯網應用技術3年4600
商學院大數據與會計3年3500
市場營銷3年3500
現代物流管理3年3500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3年3500
專業B組生物工程學院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利用3年3000
動物藥學3年3000
醫藥技術學院中藥學3年5460
藥學3年5460
醫學美容技術3年5460
生物制藥技術3年5060
藥品生產技術3年4600
醫學檢驗技術3年5460
醫學院助產3年5460
護理3年5460
口腔醫學技術3年5460
口腔醫學3年5460
臨床醫學3年5460
預防醫學3年4600
康復治療技術3年5460

注:1.助產專業根據用人單位需求一般要求女性,為保證順利就業,建議男性考生慎重報考;

2.臨床醫學專業單招只針對由衡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衡陽市財政局、衡陽市農業農村局三個部門聯合發起的衡陽市鄉村醫生專科學歷本土化培養項目,僅限衡陽市戶籍的考生報考,其他要求和報考程序詳見《關于開展鄉村醫生專科學歷本土化培養的通知》(衡衛發〔2024〕57號)文件。

第十三條 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院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退役軍人計劃20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8人。

2.體育特長生招生計劃40人,考生可在上表單招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專業,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特長生12人。

第十四條學院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院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第五章 單招考試

第十五條學院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參加學院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退役軍人、體育特長生4個大類。

第十七條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院組織,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2.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院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學院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3.第三類:退役軍人。退役軍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院組織,參照上述第二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方式,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4.第四類:體育特長生。文化素質測試根據學生類別不同,分別采取上述第一類或第二類的方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以體育專項測試成績代替,專項測試按照《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第四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第三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分;第四類考生的文化素質成績與專項測試成績占比為1:1,即文化素質成績和專項測試成績分別為300分、300分。

第十九條  我院針對第二類、第四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閉卷筆試方式,我院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分專業組采取以下方式:

專業組A的專業,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察;

專業組B的專業,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察。

第二十條  我院將按照分類考試的原則,對不同專業組的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別進行命題。第一類、第三類考生重點對學生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及思想政治、國史黨史有關基礎知識內容等進行考察。第二類考生按照對口升學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及相關專業的特色,分專業組對學生職業技能情況進行考查或實踐操作測試,不同專業組考試內容不同,依據專業組內招生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進行測試。我院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院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 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學院申請。已獲相關賽事獎項,符合免試推薦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24日前提交資料。單招報考和填報志愿結束后獲相關賽事獎項,符合免試推薦的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請。通過以下方式,將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比賽獲獎證書(原件)、比賽獲獎文件、學籍表(表上須有所學專業名稱)、本人就讀中職學校出具意見的《職業技能賽事獲獎學生免試入學審核表》等相關資料報我院審核。⑴現場資審: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科辦公室(北校區體育館二樓205室);⑵網上資審:將相關證件(書)及材料原件的高清掃描件發送到QQ郵箱:1356467281@qq.com。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院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免試直接錄取。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我省職業技能賽事獲獎學生免試錄取有關政策規定,已參加我省2025年高考報名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我院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期間獲“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院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院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院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5年3月8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院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5年4月5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院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繳納時間為2025年3月1日10:00-3月4日18:00,繳費流程詳見我院招生網,網址:https://zsw.hnebp.edu.cn/。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院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6日9:00-3月7日17:00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方法詳見我院招生網,網址:https://zsw.hnebp.edu.cn/(無法通過自助方式完成繳費或準考證打印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可于2025年3月7日17:0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學院招生就業處招生科辦公室現場辦理),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院另行公布。繳費咨詢電話:0734-8591333、8591999,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0734-8591333、8591999。

第二十四條 我院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教務、招生就業處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                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單招錄取

第二十五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六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4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退役軍人考生的人數不超過8人。

2.體育特長生。依據考生所填報項目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具體規則詳見《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體育特長生高職單招方案》。為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特長生考生的人數不超過12人。

3.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第一類考生如末位同分,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職業技能測試順序的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錄取。第二類考生如末位同分,則按照語文、數學、職業技能測試順序的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錄取。第三類考生如末位同分,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的單選題、多選題得分排序依次從高到低錄取。第四類考生如末位同分,則按照職業技能(體育專項)測試、語文、數學、外語順序的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錄取。

第三十條我院將通過官網(https://zsw.hnebp.edu.cn/)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院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一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院學籍管理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三十二條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三條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院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院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院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院官網公示。

第三十五條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院紀委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學院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嚴禁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七條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院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4-8591322。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學院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院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九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三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石鼓區望城路165號

郵政編碼:421005

招生咨詢電話:0734-8591999、8591333、8594111

招生咨詢郵箱:1356467281@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w.hnebp.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4-8591322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湖南省單招。其解釋權屬于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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