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本文為大家整理的是2025年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單獨考試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錄取規則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威海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為了完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更有利于科學選才,突出高職教育特色,保證威海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校)2025年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5〕1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威海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學校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2326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校企合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及報名方式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含退役軍人)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
第十二條 報名條件
1.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
2.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 外語語種和男女比例要求
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及要求,所有招生專業均不限制外語語種和不限男女比例。新生入學后學校開設的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日語和韓語。
4. 免試考生報名條件
在校期間參加山東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二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免試生擬報考專業對應的春季高考專業類別應與其所獲獎項所屬專業類別相同或者相近 。
5. 運動專長類考生報名條件
具有報考運動項目及小項(限籃球、足球和排球3個項目)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高中階段獲得報考項目省級比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國比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25年1月31日前)。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2025年安排單獨招生普通類計劃80人(含運動專長類10人限定籃球、足球和排球3個項目),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計劃40人,共計12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山東省教育廳批復后,將在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布。
最終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實際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須于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網上報名。考生通過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名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或者學校官網(網址: https://www.whvc.edu.cn),進入指定的報名平臺進行報名。選擇“12326威海職業學院”填報專業志愿。報考單獨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單獨招生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專業,且無調劑志愿。
繳費時間:2025年 2月22日09:00至2月25日16:00,報名成功的考生,請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方式為微信繳費。學校2025年單獨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校組織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委價格〔2024〕58號)要求執行。具體繳費流程敬請考生關注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的通知。考生一旦成功繳費,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免收報名考試費。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5年2月26日09:00至2月27日22:00,通過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請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查看考試信息、下載并按照要求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考試辦法
第十五條 考試時間及考試形式
1. 考試時間
2025年3月1日,具體時間以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通知為準。
2. 考試形式
采取線下測試,線下測試地點設在威海職業學院。學校將于2025年2月24日前在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同步發布正式考試的有關通知(具體考試日程、操作規范等),敬請考生關注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及分值
1. 單獨招生普通類(不含運動專長類)考生
綜合成績分值430分,包括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分值200分)和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分值230分)。
(1)文化素質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主要測試基礎教育階段文化知識(語文、數學、英語),分值2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分值230分。考生需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執行。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學校,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2. 單獨招生退役軍人類考生
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為職業適應性面試,分值430分。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興趣、認同感和目標定位,以及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
3. 單獨招生運動專長類考生
綜合成績分值430分,包括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分值200分)和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分值230分);以及體育專業測試分值100分。
(1)文化素質考試。考試方式為筆試,主要測試基礎教育階段文化知識(語文、數學、英語),分值2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分值230分。考生需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執行。技能測試成績由技能測試主考院校統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提供給學校,按考生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3)體育專業測試。考試方式為現場測試,通過國家體育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對考生運動員技術等級現場核對;根據運動項目比賽成績審核要求對考生比賽成績現場審核,具體測試方案將在學校官網上發布;分值100分。
第六章 錄取原則及公示
第十七條 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由威海職業學院統一組織錄取。
1. 各招生專業(不含運動專長類和退役軍人類專業)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均設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且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最低錄取控制線。普通類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相加構成)低于最低錄取控制線240分(不含240分)者,不予錄取;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或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者,也不予錄取。
2. 各專業計劃如有缺額,可相互調劑使用。
3. 免試錄取。各招生專業(不含運動專長類和退役軍人類專業)優先錄取免試考生。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二條中免試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網上報名后須于2025年2月24日前向學校提交單獨招生考生免試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具體流程詳見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通知),資格審核合格并經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可進入對應專業學習(資格審核聯系電話:0631-5711688)。
4. 各招生專業(不含運動專長類和退役軍人類專業)的非免試考生,若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原始成績高的考生。
5. 各退役軍人類專業單列計劃,單獨劃線,按照專業招生計劃和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6. 各運動專長類專業單列計劃,分項目單獨劃線,如線上考生總數超出總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專業為報考專業。報考學校運動專長類的考生還需要按學校規定到校參加體育專業測試,放棄體育專業測試或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符合本章程第四章第十二條中運動專長類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15日前向學校提交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或相關比賽秩序冊、成績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具體流程詳見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通知),資格審核合格并經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參加學校運動專長類單獨招生報名并獲取考試資格;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具備參加學校運動專長類單獨招生報名資格,考生擅自填報造成后果責任自負(資格審核聯系電話:0631-5702188)。
7. 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對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whvc.edu.cn/zhaosheng)公示。公示完成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通知精神,已被學校單獨招生擬錄取的考生(含退役軍人),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且不再參加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若擬錄取考生未在規定時間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全者,體檢結論判定為不合格,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未被學校單獨招生擬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八條 考生一經被學校單獨招生擬錄取,不再接受考生提出放棄擬錄取資格的申請。
第十九條 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七章 監督機制及申訴復核
第二十條 監督機制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單獨招生考試工作人員團隊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態度認真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選派人員全部簽署保密及廉潔承諾書,并嚴格執行相關回避政策。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該項工作中命題、閱卷、成績匯總及錄取工作全程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確保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學校紀檢監察室接受招考過程中任何工作環節中違紀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631-5710589(正常法定工作日,工作時間:08:30-11:30,13:30-16:30),舉報郵箱:jw5710139@163.com。紀檢監察室負責對違紀違法事件及工作人員的調查處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申訴復核
考生本人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按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訴及成績復核申請。
1. 申訴復核范圍:僅限本人試卷得分有無漏判和成績合成有無差錯等,不涉及對他人試卷的質疑或評分標準寬嚴程度的掌握。
2. 申訴復核時間:成績正式公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 申訴復核成績及規定: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注明姓名、考生號、聯系方式、核查事項及理由(具體流程詳見學校官網通知),電子版發送至郵箱whvcjwc@163.com,并電話聯系確認。聯系電話:0631-5700569、0631-5711165(正常法定工作日,工作時間:09:00-18:00)。學校組織專人進行復核并將結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勤、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最新資助文件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凡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不能按期入學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報到后,按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含退役軍人)與普通春季、夏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校期間均按照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均享受相同的待遇,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學生相同的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威海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章 其 它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威海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二級學院 | 咨詢電話 | QQ群 |
機電學院 | 0631-5701689 5700679 | 672343052 |
經貿學院 | 0631-5710229 5710389 | 242545535 |
建筑學院 | 0631-5710219 5710187 | 571624958 |
交通學院 | 0631-5701682 5707559 | 638222765 |
電商學院 | 0631-5701778 5700878 | 574649071 |
酒店學院 | 0631-5700969 5710729 | 217735904 |
通訊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郵政編碼:264210
電話傳真:0631-5711688
學校官網: https://www.whvc.edu.cn
第二十八條 考生考前要簽訂誠信承諾書,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單獨招生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的有關政策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威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