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入口
2025年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報名入口已經公布,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秀、學業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潛質和表現的考生,要求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獲獎名單以中國科協官網公示為準,網址:http://gs.cyscc.org/)
二、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22日至5月10日24:00,考生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報名系統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4月22日至5月7日24:00,第二類考生須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報名系統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招生組別,組別內最多可填報不超過3個專業。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我校將依據學科特長對第二類考生進行審核,預計于5月8日向第二類考生發布審核結果。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復試資格,審核不通過者可于5月10日24:00前登錄我校強基報名平臺按第一類考生重新報名或自行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二)考生須參加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三)學校考核
1.考試確認
初審通過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31日—6月12日中午12:00)登錄浙江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進行考試確認并簽訂、上傳考生簽字的《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試確認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選拔,不再進入后續選拔環節。
2.初試
高考后出分前,已完成考試確認的第一類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Ⅰ組和Ⅱ組為數學和物理,Ⅲ組、Ⅳ組和Ⅴ組為數學和化學,Ⅵ組為語文和歷史。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按招生組別的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復試考生名單并公布入圍標準,同專業組末位同分考生均予以入圍。未入圍復試考生不參與后續選拔環節及綜合成績排序。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筆試成績及入圍情況。
審核通過的第二類考生不參加筆試,直接入圍復試,不占第一類考生入圍名額。
(1)面試:高考后出分前,入圍復試的第一類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具體安排詳見后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最新公告。面試著重考查學生理想信念和家國情懷、學科潛質和科研志向、好奇心和探究欲、問題意識和質疑精神、思維能力和創新潛質。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專家面試的重要參考材料。面試采取專家、考生、考場“三隨機”抽簽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對于審核通過入圍復試的第二類考生,我校將結合學科特長單獨組織面試。
(2)體育測試:所有入圍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育測試。體育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體育測試成績將作為錄取時同分排序依據。考生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的,須書面提交體育測試免測申請,免測申請審核通過者可予以免測。體育測試具體安排及免測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詳見后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最新公告。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學校考核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滿分1000分)=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學校考核成績(折算為滿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數)。
一類考生的學校考核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比例折算。二類考生的學校考核成績為面試成績。
3.確定錄取名單
全程參加學校考核的考生,方可進入綜合成績排序。
高考成績出分后,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投檔規則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按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筆試成績、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體育測試成績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選考科目為物理和化學)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定后,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